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长篇小说- 鲜血的浪潮 【4】

(接上篇……)
我疯狂挥动双手指示他停下来,但是他并没有绕路的意思,只是不断朝着我这里高速行驶。我不清楚他是不是没有听见我的话,有可能只是来不及让车子停下来。
车子在我眼中的黑色影像以失控的速度增大,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让我采取措施,以致我居然动作僵硬地被钉在地板上。
接着是一连串意义不明的巨响,似乎包括着叫喊声。
我的耳膜在一瞬间被那粗鲁的巨响冲击得麻痹,取而代之的是规律的嗡嗡声。狂暴的黑色浪潮如漩涡一般占据我的眼帘,同时我也感觉到身体碰撞在地面上那粗糙的感觉。
我没有像漫画所描述一样会看到满天星星,我只是感到想要呕吐的不适感。在失去意识前的短短几秒钟内,我还觉得额头有阵火辣辣的滋味。

Wave 4: 求生的反击


我被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由头脑深处叫醒,我警惕地睁开双眼,才发现那不过是一场连记忆也没有留下来的恶梦。
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还是渗透了我的每一寸细胞,我花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让自己放心下来。
我身在既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健身房里。我明白了,大概是装潢和器材的位置改变过了。
话说回来,当初荣华当了一年的主席也没有为健身房贡献过什么。
我的前额隐隐作痛,并且严重地肿胀了起来。有人用绷带将我的伤处形状难看地包扎了起来,说是绷带,其实只是衣服上剪下来的碎布条,连黄药水也不计成本地放了一大堆,流得我满脸都是黄色的痕迹。
现在还是早晨,窗外吹来很令人神怡的息息凉风,和略带粉红色的晨光一样既自然又柔和,让经历恶梦的我感受到有如回到了温暖的家里一样的强烈归宿感。
我走出健身房,穿上某人留在门边那对破破烂烂的拖鞋。狼烟没有在燃烧,从我身处的这个角度看来,一切和还未发生丧尸爆发时的世界没有一点区别,美好的清晨空气吸入体内似乎有着补充能量的神奇效果。
这个时候,我的心情仿佛那群翱翔在天空中的鸟类一样舒畅。
“啊。”惊讶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
我转过头一看,看到一个没见过面的少女站在几步开外,脸上还带着些许诧异,身上只穿着一条短裤的我不由得有点尴尬。“早安。”我陪着笑。
“早。你……没事吧?”她看着我的脸。
“放心,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刚来到这里吗?”
“我昨天刚来,我叫Janice。”她说,但是表情一样没有变。
“噢……好吧。”我抓抓后脑勺:“其实我究竟昏迷了多久?”
“你……”Janice 不安地吞了吞口水,手指颤抖地指着我的脸:“你流血了……我给你叫人来,你等着,别乱动。”
我摸了摸额头,当我看见从绷带里渗透出来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掌心时,我真的差点昏了过去。


“会痛吗?”
“不会,可能脑子撞坏了,好像失去了痛觉。”我半开玩笑道,其实咬牙咬得牙都酸了。
“你整整昏迷了两天,如果是从前天早上开始算起的话。”
凯升放下血红的湿棉花。“你妹妹没事吧?”我关心道。
“还是高烧不退。”凯升把医药箱里的器具整齐排列好,放在壁橱里。

凯升的二妹依雯飘逸的长发显得有些散乱,在她身边的草席上平躺着的是他们的小妹依玲。
依玲看起来病得可真不轻,娇小的脸蛋没有一点血色,身体随着微弱的呼吸微微颤抖着,想起她原来那可爱的模样,令人不禁也感到心疼。

“这不是个叙旧的好时机吧?”我对凯升说道。
凯升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然后在我前面坐了下来。
“你是从槟城过来的吧?槟城的情况如何?”我问道。
“听说是不太乐观。其实我也不清楚,这段时间我都待在北海。”
“喔。你没有上课了吗?还是被校方踢出去了?”
“才怪。现在是假期啊。那你呢?你为什么会身在北海呢?”他问我。
“别说了,我本来打算在槟城过夜,但因为某些事情只好大半夜赶回家。”
我注意到凯升的脸色有点说不清楚的沉重,甚至有几分不合年龄的沧桑和憔悴。“你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我问,尽管这个问题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等下再跟你说故事,我先去拿点东西吃。”
据凯升说,他的妈妈为了寻找他那失踪的老爸,将他们三兄妹留在家里后也失去了联系。他们在家里等了接近一个星期,食物吃完了,被逼把纸张和卫生纸都拿来充饥,熬得年幼的妹妹都病了。凯升打算出外搜寻食物时看见我们的海报,便决定来到这里寻求帮助。一路来到这里时,袖子上已是密密麻麻的黑血,我可以想象他从家门一路屠杀丧尸到停车场开车的那种恐怖感。
“我去年新年也回来过,可是你又没空出来玩。”我一边吃着白煮面汤一边说道:“要不然我们也不需要拖到这个时候才来叙旧。”
“你以为读我们学校很轻松的喔?连放假也不一定有时间休息啊。”凯升说。
在他闯进学校的第二天早晨,整整二十人乘着一辆Rapid 公司的巴士到校门口求助。他们多是隔壁区学院的学生,在他们的学校发生火灾后,缺乏物资的他们偷了一辆巴士出外寻求帮助。在救了途中遇见的行人后,他们也跟着海报来到了北海钟灵中学。
今天的校园内多了很多新面孔。我看见被凯升撞坏的校门被众人以牢固的铁板和麻绳给封了起来。
“不简单呢,我们光是阻止丧尸在那个时候进来就花了不少工夫。”国义告诉我:“连Daniel 也被咬伤了。”他指着在一旁工作的Daniel 手臂上的绷带。
“什么?不会吧!不会有事吗?”我紧张地询问。
“骗你的啦!那是被铁板刮伤的啦。”国义笑笑。
大家把草地上挖得坑坑洞洞以制作陷阱,只用一块普通的布掩盖着洞口,这样一来正常人便不会中招。
埋首工作的人群中,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他明显也看见了我。时隔多年的分别,我感到有点莫名的尴尬。“祥杰。”我叫道。
“好久不见。”祥杰挤出一点不痛不痒的笑容,然后继续挖坑。


这是我来到学校的那么多天里面吃过最热闹的一个晚餐。
“一人一碗!只有一碗啊!”志康凶神恶煞地分派着食物,导致没有人敢耍赖地多要食物。
“为什么我的特别少?”振茂抱怨道,捧着他只有半碗的面条。
“你这么胖,吃少点。”志康果断地回应,振茂摆出欲哭无泪的表情。
国义对大家说:“我知道你们大家都经历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我也和你们一样,我的家人都没有像我一样有这个本事活着来到这里。既然我们聚集在这里,为的就是可以活着度过这个灾难。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别再提过去的事情,好吗?”
刚洗澡完毕的祥杰领了一碗面,在我身边的座位坐下。一开始就侃侃而谈的凯升在见到他以后便静了下来,气氛陷入难堪的状态。
“国义说得对。其实我也明白的,你们两个以前可能相处得不太好,现在既然都在同一条船上,那就抛开以前所有不开心的事情吧。”我说道。
“什么?我们哪有不合?对吧?祥杰。”凯升赶紧说。
“是啊是啊。我们一向都很好啊。”祥杰配合道。
“那好吧。”既然他们爱这样说,那我也没办法。
经过一顿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后,凯升不甘地放下碗筷:“老子饿死了!这么少怎么吃得饱嘛?”
难道还是必须吃纸张吗?每当有这样的想法,我都会在脑中浮现三兄妹围着纸张痛苦吃下的情景。真可怕。

“我在想,在缺乏食物供应的情况下,人类会不会和丧尸一样互相吃食呢?”
“可能。或许这种事情现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也在发生着。”祥杰说。
吃饱后,同住一间课室的我、祥杰、凯升、依雯分配了自己的基本工作。
祥杰自告奋勇地表示愿意负责洗衣服的工作,真难得。依雯也愿意包办准备我们数人的伙食。据国义说,他们在食堂凑出了十余桶瓦斯,要撑上一个月也应该不是问题。我和凯升则负责打扫,同时我们也负责和国义他们一起进行每晚睡前的全面检查。这是一样相当累人的工作呢。
当然,这样并不足够。一个特殊的计划仍然在进行。
“是食物的问题。”国义对我们说道:“从明天起,我们要安排一些人出去找食物。”
国义在稍作停顿后继续说:“这是一个很冒险的方法,我知道。但是能吃的也已经不多,来这里避难的人还会继续增加下去,如果不冒险,我们大家都不能活了。你也不想落得吃人肉为生的下场吧?”
“知道了。”
“等下准备好以后就早点睡吧。明天可有你们忙的了。”


世界可以很糟糕,命运可以对你很坏,可是每个人都有抱着乐观心态面对一切的权力。
我的情况或许很糟,但绝不是最糟的。
自从我从昏迷中醒来以后,这里的生活变得丰富得多。
许久不见的依雯收起了古惑女的态度,每天日以继夜地陪在依玲身边。有时候,凯升还会带着一些温水和食物到他们身边,两人温柔地照顾弱小不堪的妹妹,流露出了以前难得一见的合作无间。
我每次经过他们的课室时,总会忍不住偷偷停下来看着这幅情景。这个画面让我感触良多。我衷心地祈祷依玲会早点痊愈。
现在,健身房成了我们待上整个下午锻炼身体的场所。除此之外,我们每天还会在周长四百米的操场上跑上十圈。我们都明白,在这样的世界生存下去,所需的是比以前更强大的体力。偶尔,我见到祥杰在休息期间一个人坐在操场边沉思的模样。


“祥杰的爸爸去世了,知道吗?”打篮球途中,我偷偷对凯升说道。
“不是去世了,是变成丧尸了。”凯升气喘呼呼地说道。
“不对,祥杰亲手杀死变成丧尸的爸爸,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自从中学时期以来,祥杰就一直围绕在多名女孩中间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我从来都不会在他脸上看到那种即落寞又哀伤的神情,让我真的很难不对他的情况感到同情。
一个人究竟要经历什么可怕的事情才能在人格上有这样的改变呢?
或者说,一个人在人格上有了改变,究竟是因为经历了多可怕的事情?

“看我的啊!”我抢去被凯升击落的球,冲到三分线外。我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疗伤后,膝盖上的伤已经消失,头上的伤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在这段时间内的第一次激烈运动中,我发现我的身体甚至比我预想中痊愈得更快。
凯升一副紧绷的表情,双手高举地挡在我的前方。在烈日之下,我们已经累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但双方仍旧不想妥协,死都要打败对方的决心比中学时的对打还要强了许多。也许是受了丧尸爆发的煎熬,我们果然变得比以前还要强壮多了。
凯升的眼神中带着沉稳的杀意,似乎有本事看透我的动作。或许只是在制作一种可以看穿我的假象吧?
我的身体在左右摇晃,时刻提防着他张大的双手。

我突然向前猛冲,用尽生下的所有力气进攻他的左手边,完全没有给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以敏捷而不失稳固的动作后退一步再跳起,完全荡去了我的攻势。我萌生了一个念头,在他出其不意的情况下突然用力停下脚步,跳起来把球投出。
凯升瞪大眼睛,似乎对我的进步的速度感到惊讶。他试图阻挡,但是远远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进去吧!
然而球却在撞击到篮框后弹出,喷到了界外线。

我虚脱地躺在粗糙的球场上,用力地喘着气。
要不是在这恐怖的世界,这样的生活还真的很棒。
果然。果然在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懂得珍惜生命中所有美好的时刻。我在想,如果我可以在这场噩梦中生存下来,如果再让我回到以前一般的生活,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不再每天躲在家里玩该死的电脑游戏,过着一天又一天没有任何意义的日子。
这世界上仍然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等着我去发掘啊。为什么我从来不曾注意到呢?
以后,我还会有这个机会吗?
我闭上眼睛,放声大笑。我感觉到眼泪从紧闭的眼角挤了出来,混合到我满脸的汗水中。
“你是输球输到疯掉了吗?”凯升挖苦着我,然后也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很想就这样一直躺下去啊。”我说,看到猛烈的阳光从眼皮间照射进来。“多希望可以就这样睡着,永远不需要起来面对这地狱般的世界。也许,在梦中至少还可以找回以前美好的日子。你说对吗?”
“现实是残酷的。”凯升缓缓地叹了一口气,打开水瓶喝下一大口发出咕噜咕噜响的清水。
“你和娴琳怎样了?”凯升问我。
“如果非要说的话,我和她吵架了。”我说:“那天原本要在她家里过夜,但是因为斗嘴了,闹不和了,所以我才会在三更半夜回来。
“噢,是为了什么事情呢?”凯升看着我。
“是什么事情我也想不起了。”我依旧闭着眼睛:“总之是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
“还懂得用成语,真不错。”凯升吐槽。
“很后悔啊。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不应该吵得那么厉害。还去喝酒消愁哦,那时的我还真是蠢得不得了。”我苦笑。


“那你呢?你和秋梅还好吗?”我坐起身来,接过他的水瓶。
“我们分手了咯。”凯升表面看似很平静。
我差点没把水喷出来:“分手?前阵子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会分手?”
凯升望着天空,逆着太阳的那一个方向,语带感慨地说:“就像你说的,因为贪心,因为要求太高。或许人就是这样犯贱,在失去之前是不会懂得惜福的,失去之后才来哭哭啼啼。
“哈哈。”我有千头万绪在心里,但是能够说出口来的只有两声苦笑。
“你知道吗?”凯升说:“我一直希望有一天可以挽回这段感情,却一直没有机会。其实,是没有勇气才对。”
“她现在还好吧?”
“从线路故障的几天前,我就已经联络不上她了。就算问道她的朋友,结果还是没有一个可以让我放心的答案。”凯升叹了一口气。
“你每次都是这样犯贱。”我说道。
我依稀可以感受到他的痛。在这样的时候,什么最坏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心里最深爱的人已经失去联系,父母亲也下落不明,妹妹面临重病的折磨。人生中最折磨人的莫过于这样的事情了吧?然而,作为家里支柱的他并没有被压力压垮。
他一直都是个坚强的不死人,我一直都是这么信任他的。
虽然已经和我坦诚相见,但他似乎无法就这样放下心来。这我完全可以了解,因为我心里也有着满满的惆怅,挥之不去。
我向喉间灌了半公升的水。这金属般的味道是自来水吧?算了,也已经无所谓了。


这几天以来,我们从各制服团体的器材室找出许多有用的工具。
顺带一提,由于恶臭外溢而遭到投诉,我被逼亲自处理遗忘在校园一个隐秘角落的尸体。

而我们还没走近垃圾箱,阵阵的恶臭已经扑鼻而来。我忍着臭把披在老叔身上的塑料袋拿起来,只见黄褐色的腐液流得到处都是,苍蝇和白色的蛆虫在尸体油腻的表面不停窜动,散发着浓缩臭鸡蛋和粪便般的气味。凯升忍不住吐了。
仔细回想,我把老叔的脸劈开已经是一个星期前的事了。

可是这堆东西看起来可和老叔差远了。
尸身腐烂到这种程度,是我预料之外的事情。难道丧尸的细胞比较受到分解细菌的青睐?说来也有可能吧,毕竟即使是“活着的”丧尸也是属于半腐烂状态的。想到就恶心。
于是,我和凯升合力把那具臭烘烘的腐尸拖到篮球场旁,一把火把他烧了。
刺鼻的黑色气味弥漫在夕阳之下。
手上那股中人欲呕的尸臭足足花了我们近整个小时来处理。




我们也曾几次到附近一些无人的茶餐室和便利商店搜取食物。
每一次出动都是十人左右的队伍。我们无法保证什么时候会遇上比我们还要大阵仗的丧尸群,因此每一次都是那么心惊胆跳。
由于我们只有劈柴刀和逃生斧之类的武器,没有拼死的决心是不行的。我们尽可能远离有丧尸的地方,不过在几次的偷窃行动中,我还是总共面对面灭了四只饥肠辘辘的丧尸,对我来说,就等于死里逃生了四次。我可不敢想象我这条小命可以经得起几次的死里逃生。

自从到学校以后,我们一直都在食用面条和未过滤的水,这种感觉并不太好。我试图找出别的食物,包括盒装饮料和罐装食物。不过包装的面包和蛋糕都已经生出了厚厚的一层霉,无一幸免。因此,基本上有一次闯入蛋糕店的行动是毫无意义的。
除了食品以外,便利店还有很多可以当作防身武器的物品。我找到了铁钉,后来把棒球棒改造成了威力更强大的狼牙棒,还拿了一些清洁用品、可以当武器的运动器具和一些杂杂碎碎的东西。虽然bb弹和空气枪好像没多大用途,但我还是忍不住带了回去。除此之外,我们苦中作乐地带走了一打啤酒。
今天,我们总共扫窃了五间店。那一打啤酒就是我们庆祝的助兴用品。

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PPS & GSC

我不是一个电影达人,但我女朋友绝对是。
司徒特爱看电影,每次出去玩她都一定会问我:“今天要看什么戏?”
就算是在家里呆着,她也会问我:“我们几点要看戏?”
她从来没有问我:“今天要不要看戏?”摆明不给我任何选择的余地,我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xD

PPS 是一个伟大的发明,让我们可以不花一分钱就可以看戏,也让制作人口袋里的钞票变得越来越少了。
连麦克·贝也要拿旧的电影片段移花接木到《Transformer 3》里面滥竽充数,真的不敢恭维。
“很正常啦!”人家告诉我:“连周杰伦也三番四次地拿旧歌来改成新歌买。”
“可是还是有一点过分啊!”我说。


说到《Transformer 3》,这正是司徒约我下个礼拜去看的新戏啊。
“首映两个星期后有折扣!半价啊!我们什么时候去看?”司徒问我。
“嗯……一定要咩?”
“不要吗?没关系,我请你看!”
“……不用你请啦,陪你去看就是了。”我无语。

就因为司徒的关系,所以我被锻造成了半个电影达人。
我不是讨厌看电影啦。只是我从小以来都只看恐怖血腥电影。是的,sejak kecil lagi。
我是《Saw》的忠实粉丝,从第一集到第七集总共有多少人被以什么方法杀死我都清楚得很,即管严格来说,《Saw》的反派头目老约翰从来没有真正动手杀过人。


有“变态杀手始祖”之称的《Texas Chainsaw Massacre》、描述令人胆战心惊的变态阴谋的《Hostel》、有歧视畸形人士之嫌的《Wrong Turn》和《Hills Have Eyes》、不是很恐怖但是很残忍的《大逃杀》、《Silence Of The Lamb》、很有恐怖美感的《Hell Raiser》、《Final Destination》,还有我最爱的丧尸片《Land Of The Dead》、《Dawn Of The Dead》、《Diary Of The Dead》、比较搞笑的《Zombieland》、《Shawn Of The Dead》。
以上就是我在认识司徒前的世界。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有热衷于那些洗脑的血腥片,而是转向悬疑性的科幻电影,尤其喜欢心理型或者是超现实的题材。
举例:《Pandorum》、《The Cube》、《Identity》、都是类似的电影。《Shutter Island》即使剧情杂乱而冗长,但我还是给它打了不低的分数。
《Matrix》是不朽的经典,将Cyberpunk 的味道发挥地淋漓尽致,它的世界观念也是很多超现实题材借鉴的对象。
《Triangle》虽然看不懂,但是还是很不错。
刘青云的《神探》也是不错的一个电影。
不能不提的是《The Cube》,有人说它和《Saw》有所雷同,但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来自于它的神秘感。这种类型的电影可以启发人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这是真的。


最近看过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Source Code》,它的概念类似《13th Floor》和《Inception》,虽然知名度不太高,但却是一部可以和《Inception》平起平坐的好电影,相信我。
男女主角短短八分钟长的爱情,也已经比《Transformer》里头的爱情故事还要来得伟大感人。
由于我是萝莉控,所以梅根·霍斯的演出并没有让我提高分数。xD
何况,我难以相信几个数百公尺高的巨大机械人在干架时,一两个正常人可以毫发无损地在现场生存下来。

司徒并不喜欢以上提到的血腥电影和悬疑科幻电影,她喜欢的是不需要动脑的商业片,也就是时下流行什么电影,她就喜欢什么电影。在这方面她有些许影响了我。
不过,看多了这些电影也很蛋疼,于是在另一方面,我也报复性地影响了司徒。xD


我不喜欢鬼片,因为不但没有营养,而且会让人越看越胆小。至于中式鬼片嘛……《见鬼1》还好,《见鬼2》根本就是严重跑调。一旦你把阴阳界啊,还有六道轮回这种东西搬出来,什么鬼片也变得不吓人了。
对我来说,恐怖片的精髓在于未知的事物,气氛的塑造只是其次,因为恐惧无法硬生生地施加在一个人身上,而是必须由那个人的心里自主产生。
一流的恐怖片懂得引起观众的想象力,因为想象是恐惧感最佳的催化剂。这就是你在空荡荡的黑暗小巷也会感到害怕的原因。



动作电影也是我的最爱,无论是Jason Staham 、Stallone 还是我们的甄子丹演出。我认为,西洋的动作片丝毫没有比华人的差。即管华丽的中华武术是鬼佬所学不会的,但是论临场真实感的话,西洋片真的不输多少。
同样的,虽然武术比赛输掉了,但我还是觉得泰拳没有比中华武术逊。啊,扯远了。


最后,还是要提一提改编电影这种东西。
时下最流行的就是将漫画和电玩改编成电影,正所谓赚钱要赚够本,所以那个把红色底裤穿外面的人会在你的荧幕上飞这么多年,从四方形荧幕飞到长方形荧幕,根本不懂得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
《Superman》、《Ghost Rider》、《X-men》、《Spiderman》、《Batman》、《Green Lantern》、《Cicakman》(这是什么啊?),接下来还有《Captain America》。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超能力的魔王需要那些把底裤穿在外面的人来对付吗?
还有为什么底裤死都要穿在外面?一点都不性感啊!
(而且粪便还会弄肮脏裤子,底裤都失去存在的意义了。)
《Hancock》是一个例外,它的存在是为了讽刺这种超人文化。
顺带一提,《Green Lantern》真的很难看,没有骗你。


很令我懊恼的是《Resident Evil》的改编电影。第一集还有模有样,至少还是有原汁原味的感觉。到了第二集嘛,除了Nemesis 让我不满之外,还……算可以啦。到了第三集,我开始感到难以置信了。
最后,我看到第四集的预告中那个和《Matrix》一摸一样的战斗场面时,我决定放弃观看。
Alice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为什么那个类似Lara Croft 的复制人大军会来捣乱Resident Evil 的体制啊?这比Resident Evil 电玩版的第五集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把《Resident Evil》的悬疑型生存恐怖变成了各种各样生化怪物意义不明的乱入大混战,感觉就好像把《三国志》变成了三国无双这种东西。
我了解大家喜欢看身手敏捷的裸女的心态,但这让为《Resident Evil》名号捧场的忠实玩家情何以堪?


好吧,其实《Resident Evil》改编得已经是不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House Of The Dead》的同名电影。它是一大败笔,两集都是,你看过的话,我相信你也由衷希望它没有存在过。它的导演真的需要向那些叮叮店里的忠实玩家磕头道歉。
这就是《House Of The Dead》的电影截图。干!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鸟?
到底是谁把下图的终极幕后主谋变成了上图那个光头的肥佬?ToT


《Blood Rayne》的同名电影似乎也有很差的评价,不过抱歉,我没有看过。
但是我看过的有《Mortal Kombat》、《Street Fighter》,都是没有水准的劣作。有谁看过近期的《Tekken》、《King Of Fighter》还有《Legend Of Chun Lee》?告诉我观后感吧!
周杰伦和陈冠黑的《头文字D》嘛,严格来说,那个比较像“借鉴”的作品,实在很难让人联想到原著,所以我还是不作评论好了。
苍井空出演的《电锯舞娘大战丧尸》也是很烂的游戏改编电影。如果你要看大奶,你去看她的A片好了,更清楚。

“人家忠于原著你又不喜欢,人家加点创意你又这么多话说,你想怎样嘛?”司徒抱怨着。
我还是宁愿制作单位忠于原著好一些。xD
创意的改编是很好的,只怕完全没有创意的瞎改编。
改编电影也有少数是好看的,我看过的有《Silent Hill》。除此之外,好像已经没有了。真的是好悲哀啊。

我的二弟热爱《Splinter Cell》系列的游戏,有一次他突然提起:“如果有人翻拍成电影就好了。”后来仔细一想,他也认同那种高难度的动作场面不是哪个三流导演和演员可以拍出来的:“搞不好拍成烂片就糟糕了,我们还是乖乖地等游戏续集吧。”

PS:预告一下,下一篇小说连载在星期日post 上,感谢你的耐心。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上帝走过


失意的小说家走在路上。偶然之间,他看见了一幅奇景,那道似乎充满神圣能量的奇光从云间倾泻而下,照耀在河边的某处。


于是好奇的小说家走到河边,终于找到了光线的降落地点。这时,他看见一个奇怪的男人沿着光芒从天上徐徐降临到地面上。
“哇!你是谁?”惊慌失措的小说家摔了一跤。
“我是上帝,你难道不认识我妈?”那个男人愤愤不平地说道,就好像不认识他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一样。
“上帝?上帝不是应该留着长长的胡须才对吗?”抱着半信半疑态度的小说家上下打量着上帝。这个上帝不但只有淡淡的胡渣,头发也是清爽的平头,不可理喻的是他居然还穿着牛仔裤。


还是紧身的那种。


“我就喜欢这个造型,有什么不妥?”上帝双手插着腰。
“那么,您特地降临到人间,是不是代表审判日要到来了?”傻乎乎的小说家不安地抓着头问道。
“这倒不是。不过你们怎么会把那本傻故事书写的东西当真?”上帝把手放进口袋,昂首挺胸地说:“我特地来到这里,是来找一个幸运的人类。你走运了,那就是你。听着,我现在给你许三个愿望,想好好才许哦。”
“真的?”兴奋的小说家蹦蹦跳跳,像小孩一样拍着双手。“让我想想,我要我的小说成为世界上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籍。”


“嗯……这个嘛。”上帝居然流露出为难的神情:“先把你的小说拿来看看。”
“啊?好……吧。”稍稍惊讶的小说家把背包转到身前翻找:“有了!这是描述丧尸爆发的小说,很精彩,很好看哦!”
上帝接过小说,用超快的速度翻阅完毕,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认真地在看。“办不到。”上帝用理所当然的语气拒绝道。
“为什么?”气急败坏的小说家嚷道:“哪有上帝叫人许愿还要挑三挑四的?”


“如果你的小说真的有这个价值,出版社一早就把它变成世界上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籍了。如果非得要我把这个水准的小说变成最畅销的书,那么我就必须改变所有人的价值观,到那个时候,所有和你一样水准的小说家也写得出和你一样畅销的书了,这样可说不通了啊。”上帝说道。


“我可没想过这种事情。”眉头紧皱的小说家嘟嚷。“如果想作品大卖不行的话,那您可以让我赚大钱吗?”
“呵呵,这就简单了。要多少尽管说吧!”上帝自信满满。
“真的吗?我要一亿块钱!”兴高采烈的小说家摩擦着双手:“不不不!等等,我还是要十……要一百亿块钱好了!”
“什么货币单位?”上帝问。
“嗯……美金吧。”
“什么年代的?”上帝再问。
“废话,当然是当下还在用着的美金啊。”
“钞票的编号呢?”上帝拿出一本随身笔记。
“编号嘛……喂!可恶!我怎么知道啊?你算哪门子上帝?”暴跳如雷的小说家跺着脚大骂。
“拜托,不把每一张钞票的编号告诉我我怎么变给你?上帝不做印假钞这样的勾当。”上帝说。
“我真的是败给你了。”绝望的小说家跪倒在地。


“好啦,别伤心。第一个愿望就先暂时不谈,来说说你第二个愿望吧。”上帝安慰道。
“我要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吧?上帝一定都知道长生不老的方法。”
“不行!”上帝趾高气昂。
“为什么!”面露青筋的小说家斥喝。
“如果你长生不老,那你不就抢我上帝的饭碗了吗?不行!现在是第三个愿望!”
“怎么会有自私自利的上帝啊!而且为什么还没实现就轮到下一个愿望?”脚软的小说家坐倒在地上,几乎要筋疲力尽。“好吧,你说说看有什么是你办得到的,我自己来选一个就好了。”


“真没诚意啊。我可是鼎鼎大名的上帝,能做到的事情可多得很。”上帝骄傲地说:“我可以用你的肋骨制造一个美女出来给你。”
“非得要我的一根肋骨不可吗?不过这样也算很值得了。”听到美女,兴趣盎然的小说家又打起了精神。
“不是一根,而是整排肋骨哦。”上帝说。
“见鬼!那我不就死了吗?”
“这倒不会,毕竟亚当在有了夏娃以后也只是变成连枷胸患者而已,至少夏娃才貌双全,能够好好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上帝满意地点点头。


“上帝啊!我服了您!您的无上智慧让我五体投地啊!愿所有的荣耀都属于您,阿门!”精神频临崩溃的小说家拜倒在上帝跟前。
“果然每一个人的愿望都大同小异呢,往往都和富裕、长寿、美色脱离不了干系。这个年代,可以诚心诚意地祈求世界和平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上帝露出感慨万分的表情。
如梦初醒的小说家呆住了,他仔细地想了想,然后认真地下了决心:“上帝啊,我愿意牺牲我的三个愿望,换来世界的和平,可以吗?”
“不行。”上帝神秘地笑了笑。
“为什么?”头昏脑胀的小说家差点没晕倒。
“我说让你许三个愿望,但我没说替你实现啊。我这次前来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察看人间的状况,知道什么叫做微服出巡吗?我之所以制造了你们,是相信你们信念的能力。无论是想要金钱、荣耀、健康、美女,甚至是想要世界和平也好,你们都必须亲力亲为才可以啊。上帝我会在背后帮助你们,但是你们要记得一件事情。”


上帝拍着诧异的小说家的肩膀:“没有经过努力的愿望,终究也只是一个愿望,懂吗?”
目瞪口呆的小说家盯着上帝,傻傻地点了点头。
“好吧,我的时间到了。”上帝从口袋取出智能手机放在耳边:“哈罗。卓舒亚,怎么了?嗯,爸等下会回家吃饭啦,叫你妈记得买烧鱼啊。”


“有缘再见,朋友。”上帝笑笑。身后一道眼熟的光芒照耀,上帝随即从河边的草地上消失。
“啊,我的小说原稿。”神魂未定的小说家从地上捡起了那份稿纸,发现上头多了许多涂改的痕迹,还把所有的错别字和语法问题标记了起来。
“看来回去有得忙了。”热血沸腾的小说家站在原地,眼神炽热地望着天空老半天,然后步伐豪迈地离开了。


(完)




其实这张照片是我昨天在放学途中偶然拍到的。
“你看!好像有耶稣走过啊。”弟弟惊讶道。
于是我在把照片放上来时即兴创作了一下,感觉还不错。


拼老命做功课让我越做越心神不宁。
老妈说得对啦,懒惰得久了会使一个人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对于金钱和自由都是一样的。
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找一个人来推卸责任:“都是死炫辰的错啦,又讲要找我去做什么临时工,最后又放我飞机,害我变这么懒惰。”
至于那一篇小说的连载嘛……就请大家慢慢等了,我也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把功课搞定,但我会尽快的。

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画画画画画画画!

懒惰是一种最神圣的自由,代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控制,不需要被上司和时间表牵着走,就算一整天赖在床上也行,只要自己开心就没问题。
可惜在这个忙碌的世道,再也没有多少人有机会好好地懒上几天,享受这种天赐的高尚生活。

一旦开始忙了以后,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过上这种生活呢?

身边很多人为了更好的生活奔波,把工作填满了自己的行程表,只有精疲力竭的时候才腾出一杯咖啡的时间作为缓冲。久而久之,他们也开始忘记了当初想要的“更好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慢慢地,他们就把收入作为了自己成功地指标。
到最后,财产变遗产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人生莫大的可悲就是忘记了人生的意义。

我这个人,我宁可赚少一点钱也要过上写意的生活。如果有一亿身家,我不会去买跑车买豪宅买岛这些东西,我会买下自己的自由。
一亿身家,我不如给自己订下一个月一万块的零花钱,够多了吧?已经是很奢侈的生活了!然后接下来的下半辈子就不需要再工作,只需要每天努力享受日子就行了。

如果我爸爸听到的话,他一定吐血。xD

是啦,上进心不可以没有,尤其是我们华人,我澄清一下,以免大家认为我在误人子弟。

来分享一下我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老师在一个大玻璃罐里倒入许多光滑的鹅卵石,向全班的学生问道:“嘿,同学们,这个罐子已经满了吗?”
“看起来是满了。”学生说。
“虽然看起来是满了,不过鹅卵石之间仍有不少空间。不相信?我示范给你们看。”老师把一大盆的碎石子倒入玻璃罐里,碎石子即刻占满了鹅卵石之间的空间,但是没有满溢出来。
“同学们,再仔细看看,这个罐子满了吗?”
“这次应该满了吧?”学生们说。
“其实不然。”老师笑眯眯地再倒入一盆细沙,细沙也刚好占满了碎石子没有填补到的地方。最后,老师拿起一瓶啤酒,再倒入玻璃罐里。
“同学们,如果这个玻璃罐是你们的人生,鹅卵石就是你们的家人和朋友,细沙就是你们的生命里琐碎的事物,而碎石子则代表着你们的工作。如果你一早就把工作填满了你的人生,你就没有时间再陪伴你的家人和朋友。不过无论如何,你每一天都有时间给自己来一瓶啤酒。”
镜头一转,你看到绿色的啤酒罐上写着“Heineken”。

啊,原来是该死的啤酒广告。

不过这个故事如果除去啤酒那个部分的话,还是挺有寓意的。

金凯利在【楚门的世界】里让我影响深刻的一句台词:
“In case I don't see you, good morning, good afternoon and good night!”

放了自己两个月的长假,我终于开始上课了。老师毫不手软,在开始教导我们之前就丢给我们一大堆功课,忙得我们这群无辜的新生不可开交,不亦乐乎,不了了之。
“为什么我连一个混色功课也要做上一整天?为什么?”我趴在桌子上。
做一整天还不要紧,而且还要做得很难看,因为画功以前老是被人家称赞,所以这严重打击了我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是啊,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真正认真彩过颜色。
“很厉害彩色的人都是变态的……”
从今天开始,每一个星期都要做一张彩色设计。我知道这里的功课和The One 的功课比起来算少了,可是我要怎么凑时间出来写小说呢?嗯……这是一个问题。
看来我要和向那些半工读的同学学习了。

同时,我亲爱的二弟则开始向陈冠希学习。
xD
好吧,在此祝福我弟弟快点带女朋友给老哥分享……不对,是过目过目一下。
顺便祝福我们可爱的荣华在KL 的痛苦生涯一帆风顺。还有,偷吃要擦嘴哦!千万记得哦!哈哈!

由于要做功课,所以恕我草草了结。哈哈。

我跟荣华少数的合照之一。
In case you die in plane crash, friends forever! xD

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长篇小说- 鲜血的浪潮 【3】+PS

Wave 3: 联盟的萌芽

距离上次剃胡须已经有让我想不起来的那么久了。我站在臭烘烘的厕所里那面脏兮兮的镜子前面,看着外表邋遢不堪、头发油乱、胡渣丛生、有如流浪汉一样的自己。
刚睡醒的手握着刀,不由自主地颤抖。
我双手合握,姿势奇怪地将那把刀贴近自己的下巴,不禁冷汗直流。
“呃,臭死了。”这把在食堂里的laksa 档发现的刀子似乎没有认真地被洗过,我用几乎石化的肥皂再仔细给它擦洗一遍。
再一次,我姿势奇怪地将那把刀贴近自己的下巴。这个动作让我想起在某部电影里看过的那个举刀自刎的日本武士。
“哇!”
我的刀掉落在瓷砖上,看着下巴那道新鲜的伤痕。“他妈的!”我怒目瞪着那只突然在洗脸盆上弹出来的老鼠。
那只老鼠似乎猜想到了自己的下场,加速从大门嗖一声地窜了出去。
十分钟后,一只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老鼠出现在训导处外的走廊上,手上拿着扫把的我站在一旁。
二十分钟后,我在自己的下巴上贴了一个胶布,把一些木材堆在停车场的一角。
木材经过了燃油的洗礼,火焰很快便熊熊地烧了起来。“这次算你倒霉,可怜的东西。”光溜溜的老鼠被我串在一支细木上,在起舞的火舌下四肢慢慢因烧焦而僵直起来。
如果我妈知道我居然吃老鼠肉,她会有什么反应?没办法,我真的很想念肉的味道。况且,我也有点闲得蛋疼。
这能吃吗?我怀疑地看着这奇形怪状的黑色物体。看起来好像有点……硬邦邦的。
“呸。”
我甚至只轻轻咬了一口就放弃了。不,不是老鼠的问题,我用汽油来起火才是最主要的原因,让肉染满了苦涩而难以言喻的可怕味道。“赏你们的。”我将不能称之为食物的老鼠焦尸扔出校门。不出所料地,那些丧尸却只是若无其事地在外头徘徊。
好无聊啊,这种生活究竟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难道真的没有救援了吗?难道我真的要在这里待到生命的最后一天吗?
刺鼻的滚滚黑烟在空中散开,渐渐由浓转淡。
我回过神来时,耳朵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
“摩托声?怎么会有摩托声?”我猛地站起身来。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种声音了,是那种既熟悉又可爱又青春热血的声音。
是活人!活生生的、会驾驶电单车的活人类,而且人数不少!
我赶紧冲出课室,拿起喇叭形的扩音器在门口放声大喊。“这里有人!这里有人!”我放声大喊。
不一会,他们好像注意到了我的呼叫,摩托声响越来越接近,我看到了数个骑着拉风摩托车的少年。大波的丧尸在他们后方紧追不舍,我替他们捏了好几把冷汗。恰好,原本呆在校门前的丧尸们都已经追着他们跑了。我下定决心冒险打开校门,把他们叫进来。
看见校门打开了,其中一个少年向同伴大喊一声,在周围绕了数圈后便高速冲进校园的草地上。我用尽全力推着笨重无比的门,终于在丧尸跑进来以前把门合上了。
我瘫痪地坐在警卫厅旁,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看着铁门外张着血盆大口的丧尸们,刚才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还挥之不去。
“谢谢你,朋友。”其中一个貌似领头的少年向我道谢。
“不客气。”我看了看他那副熟悉的面孔。“我好像见过你。”
“我也有这种感觉。”他说:“我是林国义。”
看着他菱角分明的脸,我立刻联想到他穿着校服的模样。“你以前是5SA2的吗?以前参加过足球校队的?”他染了一头金发,和以前相比更多了一份英俊,难怪我第一眼并没有认出他。
“是5SA1。”
“谢天谢地!我真担心我必须一个人在这里过呢。”
“我们也打算来这里避难,没想到有人比我们捷足先登了。”国义友善地笑了笑:“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志康,这是黄景华,这是陈子豪,这是Daniel,都是足球队的。”
“你好,因为情况的关系,以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名叫黄景华的红发瘦子貌似很不情愿地和我握了握手。
他们的脸色并不太好,情绪也很差。我给了他们一些所需的物品,但仍旧保留着锁匙。

晚上,我独自坐在屋顶上。这里原来就是我中学时期就很喜欢待的地方。这里只有储水库和粗粗的水管,没有学生会出现在这里,因此在中学时期的一次失恋以后,我在好一段时间里索性每天下课都一个人到这里来。但宁静的环境不是唯一的好处,这里有的是开阔的视野还有凉爽的风。
“你在这里啊。”国义突然走了上来:“难怪这里的门是打开的。要吗?可乐?”
“谢谢你。”我把瓶子接过来。
“可惜不是冷的,食堂的冰柜有一点问题。”国义在我旁边坐了下来。耳边响起可乐瓶打开的声音。
“我想,既然你是这里的主人,有些事情恐怕还是得问问你的意见。”国义说道。
“见笑了,别把我当成是主人啊,我只是提早一步到这里而已。”我笑说。
“那就好。其实我想把多一点需要帮助的人接到这里来,你认为如何?”国义看着我。
“没有问题。而且这件事也不是我可以做主的。”我喝下一口毫无滋味的可乐。
“我想,如果这里的人手足够了,我们就可以安排一些人到外面去找食物。反正食物总有一天会吃完,我觉得应该事先做最坏的打算。”国义说。
“是啊。”我说。
“对了,明天早点起来吧。”
“干什么?”我望着他。
“啊,明天你就知道了。”

我睡醒的时候已经不早了,而我发现自己是在屋顶上昏睡过去的。这才算是名副其实的“被太阳晒醒”吧。
我走下礼堂,发现他们数人在一些布条上涂鸦着。
“这是在干什么哦……啊!对不起!”我睡眼惺忪之际不慎踢翻了脚边那罐红漆。
“喂!你他妈走路不带眼睛吗?”志康的怒斥把我吓了一跳,多亏国义在一旁劝解:“没关系啦,我们还有黑色的。”
“当然是红色的比较好啊,比较引人注目啊。”志康生气地说。
“都说没关系了啊。志康,我是怎么告诉你的?”国义摆起长辈般的威严。志康呼了一口气,不发一语地打开黑漆。
“你们在做什么?”我走近一看,看见他们在白布上写着大大的“SOS”三字,底下则写着“北海钟灵中学”和我们数人的名字。“我们今天要出去把这些布条挂上,来帮忙写吧。”国义说。
“噢,原来如此。”我如梦初醒。
“我们还有很多布和油漆,尽可能写多一点吧。”
“不,等等,你是说我们要出去?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惊讶道。
“是啊,怎么啦?你在害怕吗?”国义说道,看着我错愕的表情,同时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别那么认真。”
“我不是害怕,只是有点惊讶而已。”我嘴硬地说。
那些似乎只有选举时期才能看见的大布条比想象中还要重,而我们总共制造了十余条,只能出动平时校工用来运送垃圾的手推车。“计划是,两个人负责推车,两个人负责在前面开路,两个人看好背后,完美。”国义说道。
顶着火红的中午太阳,燥热的空气让我压力倍增,恐怕所有人都一样吧。我用那把逃生斧在空中斩击数次,以作为事先的热身运动。“国义,你确定我们要从前门出去?”推着车的Daniel 问道。
“必死无疑。”景华嗤之以鼻。“为什么偏偏在我们要出去的时候会有那么多这些东西?”陈子豪大叫。
似乎因为这里的幸存者变多了,外头的丧尸也做出了相应的增加。现在整个校门已经被丧尸所阻挡住了。
“看来不能从这里出去了,另寻出路吧。”国义说。
“如果行动快一点还是可以出去的,我想没问题。”志康自信满满。他挥动起手上两把砍刀。
“总得有个人关门吧?”国义说。
后门的丧尸数量相比起来少了很多,只有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头在徘徊着。我们轮流从门边的围墙越过去。
那个瘦老头丧尸自不量力地迎上来,Daniel 庞大的身子一个马步向前,用手中的棒子以惊人的力道打在丧尸的脸上,把丧尸击得倒地不起,连我看了也感觉到莫名的疼痛。
Daniel 继续对地上的丧尸施暴,一直到他骨架出现多处的变形才罢手。“烂东西。”Daniel 将一口唾沫吐在丧尸身上。
“把力气留着,别浪费在无谓的地方。”国义责备着。
“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又要面对这些令人反感的东西,呸!”景华是在装腔作势,他的全身已经发抖得厉害。
我们将布条挂在学校后面的路口,用麻绳绑在两个电灯柱之间。由于接近住宅区,所以远处的马路上可以看见骇人的丧尸群。
“你看看那边!地上那个是尸体吗?好可怕!”子豪指着丧尸群。
“别瞎扯,快点来帮忙挂啊!”
我们的目标是绕整个地区走一圈,将布条挂在这个地区所有的大路边。炎热的天气让我开始感到体能衰竭,但又不敢有丝毫松懈,害怕稍有不慎就会对转角另一边可能出现的危机失去了防御。
整个大街上只有我们的脚步声,在粗糙的柏油路上“沙沙”的声响不绝于耳。
这是一条开满了咖啡厅的街道,全都装潢浮夸、售价昂贵,是专门赚取年轻人金钱的餐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任何一间店是开着的。唯一开着大门的Oldtown 里面则已经杯盘狼藉。
“是我的车子。”我说道。
那辆银色的Accord 停泊在路中央,后门开着,除了发黑的血迹之外,基本上还是安然无恙。
“小心点。”国义提醒着。周围为数不少的丧尸聚集上来,以缓慢的脚步接近我们这些猎物。“没问题。”我活动着筋骨,举起逃生斧,数人也都准备好格斗的姿势,拿稳了各自的武器。最接近我的是早前那个身形高大的丧尸男。
放心。我对自己说道。他们的行动迟缓,绝对可以逮到最好的时机一击解决他们。他们的感染能力令人害怕,但如果不是成群结队,而是一对一搏斗的话,持械的人类绝对有更高的胜算。
放心。
随着那个丧尸的接近,我的心跳变得越来越快速,也越来越激烈。在他距离我两公尺的时候,我用最大的力气将斧头由上劈下,不料那一击没有击中他的头部,而是击中了他的肩膀,把他的左肩和锁骨劈断,斧头则再次卡在他的身上。高大的他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更扑向了我,我在刹那之间反射性地抬起腿踢在他的肚子上。
他的体重远大于我的预想,我甚至往后退了数公尺,差点失去平衡。
他继续走向我,我想也不想便抓住斧柄,借着可以控制的安全距离,用力把他向前推倒在地上。
我拔起斧头,一下又一下地劈在他的身上,一次又一次从他身上拔起,动作完全出于盲目的力气,只是一心只想杀死他。
“啊啊!救命啊!”景华惨叫道。只见他被两个丧尸包围,被吓得只懂胡乱地挥动武器。志康很快地冲上前,以惊人的力道把其中一个丧尸压倒在地上,狠狠地敲打着他的脑袋,直至他动弹不得为止。那心狠手辣的杀人技术确实让人叹为观止,我怀疑他曾经参加过职业培训课程。
“各位,我有点事情,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叫道,向一旁的住宅大楼跑去。

三楼,看见大婶家的大门开敞着,我开始感到担心。
“大婶?大婶!有人在吗?”该不会她也遭遇不测了吧?
我警惕地四下观察,发现客厅里没有丧尸的踪迹。我直直走到厨房,见到一个胖子在啃咬着地上的某个东西。
我忍住呕吐的欲望,赶紧用斧头劈开了胖子的后脑。他的头颅有如红色的椰子开了一个口,血液和一些花白的块状物流到原本就布满血迹的白色瓷砖地板上。血液在瓷砖缝间流动的画面令我感到情绪紧张。
地上的那个东西确实是尸体,胸腔已经被掏空,但和大婶比起来还年轻得多。
我找遍了整间房子,但依旧没有见到大婶。我打开她儿子阿强的房间,看见床上摆放着我原来没有见过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有三个人,分别是大婶、一个老头和一个微秃的青年。想必那个就是阿强和她的老公吧。
整个房间没有一丝混乱的痕迹,所有的东西都很整齐地摆放着,连门也关得好好的。
究竟大婶去了哪里呢?后来我也没有再看见她。她变成了丧尸吗?还是被回来的儿子带走了?我宁可相信是后者。如果她被带走的话,那么儿子回来之前她是死是活呢?无论如何,这都是她最好的结局了吧。

在学校里等了两天,我们也整整烧了两天的狼烟。
今天的午餐又是方便面。
食堂的库存里有非常大量的面包,但是绝大部分在我们吃掉之前就已经发霉。发霉的面包还可以将就着吃,但是没有人愿意碰被霉菌占据生得缩成一团的面包。
方便面无疑是最好的食物,虽然我不知道食堂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方便面。
把已经不新鲜的鸡蛋打入面汤里煮,以掩盖它的异味。希望不要拉肚子才好。
“好累啊。”子豪说道。我们两人的任务是各领着麻袋的两头,通过在火堆上反复阻挡黑烟来形成一团团大小规则的烟团,通知外人我们的所在地。据说这是印第安人传递信号的方式。
这种烤炉般的天气必须在火堆旁待一整天确实是一种折磨,不过还好我们有另一种方法,也就是使用学校的播音系统以最大声量播放激烈的音乐。这种方法也有潜在的坏处,也就是外头的丧尸一样会被吸引前来看热闹。
“This is Dj 国义!地球最强的Dj !呵呵!”国义在控制室里对着麦克风喊道。
“Party rock anthem !我爱死这首歌了!”子豪扭动着屁股。
那些不幸变成丧尸的人脚步越来越缓慢,最后都站在原地,不约而同地盯着一个方向看,仿佛被些什么东西给吸引住了。
虽然难以置信,但是丧尸的感官是惊人的,因为我直到整整一分钟后才听见了车子的引擎声。
我赶紧冲出课室。马路上一辆狂暴的Civic 正横冲直撞地把路上的丧尸撞成肉饼,有些还被活生生卷进车轮底下,当场变成七零八落的碎块,灰色的柏油路上都是黑色的血液。
我突然认出了车上的那个人。我发誓到八十岁也绝不会认错那家伙的脸,还有那对下垂的眼角,更不要说那张M 字型的搞笑嘴巴。
“是凯升!”
凯升的车上都沾满了花瓣一样的血滴,玻璃被某个丧尸的头碰裂。
“快开门啊!”他透过窗口的缝隙大喊道,我依稀可以看到他车后座上的那两个人影。
“后门!由后门进来!快!”




PS:

 
冷气、薯片,还有银魂。有时候不得不忙里偷闲一下子。(其实一点都不忙啊!)

感谢凯升的帮助,让我完成这一个让我既头疼又蛋疼很久的瓶颈!xD 
这一章有点短,不过放心,下一章会长的,将就一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