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其实……这样好吗?

其实在blog 上发表小说,是不是有所谓的版权呢?
我知道没有这么容易,或许大把的手续也是必要的。
法律果然是令人抓狂的东西!><
不多说啦。我想,反正只要有人肯欣赏,版权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毕竟只是早期写作生涯随便写的几篇烂小说 xD
(啊,我果然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职业作家了 ==)

嗯……话也不可以这么说,无论如何这些都是一番心血啊!
桥到船头,啊不对,是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放心也只能放心。

上海很危险的!跟我一起滚回美国去啊!
这个游戏很变态,很好玩,哈哈。除此以外,可以形容的单词还有“拟真”“火爆”“冷血”等等。
耐玩度?我可没有说过耐玩度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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