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啊,现在什么时候了?

很可爱啊!而且很便宜!

又是你干的好事!><

繁忙街头的另一面也有被人遗忘的地方。

怡保真是一个好地方,最主要是天气很让人舒服。

    
附近一座莫名其妙的怪塔,让我联想到很多古灵精怪的东西。

怡保的景色实在是太棒了,棒到我回家之前还特地出去到处拍照。
我们家不爱到处认亲认戚,尤其是我爸,他老是说亲戚是一种“你有钱了他们才会找借口来亲近的街坊”,因此我们家附近有大把貌似有血缘关系却形同陌路的亲戚。和我们唯一感情最好的亲戚就是我妈在怡保的那班姐妹了。
以前小时候时常有空下去看看,因为以前的小孩子不需要像现在的孩子们,连放假也要拼命参加什么特别补习班。
PMR 就算了,UPSR 补什么习?又不见成绩有我们以前那么好。xD
距离上一次真正的探望已经有几年了,这一次远远没有以前那么热闹,毕竟大家都长大了,也到了四处奔波的年龄。
怡保的夜市很热闹。原本我还挺期待可以一起去逛夜市的,就好像以前那样。我屌,为什么我家附近没有夜市?我都快忘记逛夜市的感觉了。
虽然这里的熟悉面孔变得很少,但是新的面孔也有所增加。

                                         
表姐的新儿子。这个家伙凡是看到陌生男人就会哭,绝对不是我面目狰狞的问题!

“不是表叔,是表舅父啊。”公公反驳道。
“叫一声表舅父。”婆婆催促着这个一脸茫然的孩子。
“拜托,他连爸爸都不会叫。”阿姨说。
哎呀,我什么时候变成人家的表舅父了?
和表哥表姐不同,叫你表舅父代表你已经变成人家爸爸的那个辈分了。
我是这家伙的老妈的表弟,这句话真令人感触良多呢。

表哥的房间一片空荡,二表哥和他老婆女儿搬走了,大表哥则在KL 工作。趁着没人看见,我偷偷溜了进去。
我从小时候就很喜欢进他的房间,因为里面有大把的漫画和电玩,每次来到都会在里面待上一整个下午,翻遍他所有的漫画,包括港式漫画和日式漫画、小孩子该看的漫画和小孩子不该看的漫画。
他们以前会在里面打电动,自命玩遍任天堂所有游戏的大表哥是我的电玩启蒙老师。对年纪还小的我们来说,看着别人打电动已经是人生一大享受。
现在的我,好像已经是以前自己眼中的他们那个年纪了呢。
废柴同盟、金田一少年事件薄、火影忍者、甲贺忍法帖……这些漫画我都看过,但是在电脑荧幕上看的感觉远远不如亲手翻着泛黄纸张的感觉要好。
我趴在他的床上,看着我早已看过的漫画。好像变回了十岁的那个时候。

“转眼间,我们已经要进入20的头了。”
老猫的家庭聚会。我和炫辰被冷落在一旁时,炫辰这样和我说道。
“还好我还是18岁,我今年的生日还没有到,哈哈。”我安慰自己。只18岁了两个月就变成19岁,这个打击有一点太大了。
“其实这两年是最爽的,刚刚好过了成年,但是又还算是青少年。感觉上一过了20岁就没有资格再称自己为青少年了,真糟糕。”我说道,一边拿起了一罐啤酒。
“你又gatal 了。”炫辰笑道。
“我不喜欢喝啤酒,老实说。不过既然成年了哪有不喝啤酒的道理?”我喝下一口啤酒。
又苦又难喝,嘴角还会残留一点臭臭的麦味。
如果汽水是十八岁以后才可以喝那就好了。真的,我还真希望如此,这样我就不用喝啤酒了。
xD

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

长篇小说- 鲜血的浪潮 【2】

Wave 2: 灾难的庇护

胆子变大的我搬了一个沙发到铁栏前不远,想近距离观察这些臭得不行的家伙。
一直到晚上,我还在观察着他们,中途还吃了一杯面。我惊讶我居然能在这么浓烈的恶臭环境下连渣也吃完。
丧尸这种动物的韧性很强,丧失感觉的他们不会觉得被打是痛苦的事,任你怎么虐待他们还是一副无关痛痒的德性,一直到受了致命的伤以后才会倒地死亡。
这是我经过实验后得出来的结果。有一次我越看门前这几个耐性惊人的家伙越不顺眼,就用棒球棒打他们,用滚烫的热水淋他们,可是他们却丝毫不退让,让我佩服得不得了。
后来我拿了一把刀绑在长长的木棒上。隔着铁栏攻击他们。老头被利刃刺中颈部后血流不止,后来就死在了门口。另外,我发现他们的心脏机能还在运作,否则可不会喷得玄关满地是血。
花了整晚没睡的时间,我根据电视新闻上的资料为这些家伙的存在作了一些分析。
虽然不知道丧尸的源头在哪里,但被丧尸咬过的人不久后就会尸变,成为另一个丧尸,而已经被吃干净的人则不会。目前还没有发现肉被啃光的骷髅上街屠杀行人,也没有地上的肉块会自己起来到处跑的案例。这么说来,丧尸不是死后复生的妖魔鬼怪,而是被某种疾病感染后行为和生理状态失常的人们,是活生生的人类。
丧尸不会说话,不会思考,只保留了追捕正常的活人的狩猎本性。丧尸并不会吃别的丧尸,而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同类不相残”的心理。
这是我偶然发现的趣事,丧尸吃人,也同样会大小便,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排泄,所以一天以来房子门前还增加了一种新的臭味,脏乎乎的,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每次当我要睡觉时,我还是必须回到睡房去睡,毕竟我还是受不了这样恶臭又血腥的睡眠环境。还好善心的大婶没有把我当成外人,不但每天煮饭给我吃,还把他儿媳的房间让给我暂住,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
我的日子就是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什么都没想,既没有安排逃亡,也不曾想过要反击。我每天都有
“少年仔,你有家人吗?”大婶突然这么问我。
“当然有了。”这是什么话嘛。
“他们还好吗?”大婶问道。我耸耸肩:“不过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办法联络到他们。”
“我真的很担心阿强,你知道吗?唉……”大婶站了起来,走到神台前以慎重的动作跪了下来。
“少年仔啊。”大婶叫了叫我:“和大婶来拜拜,希望观音菩萨保佑你的家人平平安安。”
拜观音?很扯淡啊。换做是以前的我,我肯定不会好好地跪下来拜神。不过为了不伤害大婶的感觉,我还是跪到神台前,模仿着她双手合十的动作。一个年迈的大婶在这种时候还能够保持坚定的心态,全靠的是她虔诚的信仰吧。
白色的瓷制观音像在烛光后面微笑着。我一直认为膜拜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是很羞耻的愚蠢行为。不过,偶像其实只是将信仰实体化而已,不对吗?
我第一次诚心诚意地祷告,希望我的家人和朋友们都能平安度过这一切。不管是观音菩萨,还是主耶稣或阿弥陀佛都好,无论是谁在听,请保佑我最重要的人,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心里暗暗地诉说着。

放眼可见的街道上都是这些走路一拐一拐的无智力人类,有的地方还散落着断手断脚、血滩、还有不明的内脏色物体。我的车子孤零零地停在那里。
不知道汽车贷款该怎么办,以后还需要付吗?
“你吃吧,我真的不需要。我还年轻,少吃一点没什么的,大婶。”在我的坚持之下,大婶吃完了最后一碗粥水,稀薄得可怜的粥水。
粮食的短缺,让我终于开始认真思考接下来的路。
无论如何都得继续活下去。
我用水龙头的冷水冲着脸,再用手腕捧着喝下一口。考虑到供水迟早可能会被切断,我们一早在屋里装了许多的水,可惜不断地喝水始终没有办法填饱肚子,毕竟我们不是植物。
接下来,难道必须吃丧尸的肉为生吗?那些腐烂又发黑的脂肪和筋肉?不如让我去死好了。更何况我也没有办法把他们的肉取到屋里来。
我坐在沙发前,面对着看起来不是很友善的丧尸。隔壁不远好像有人被杀死了,欧巴桑正咬着一块鲜肉,浑身还沾满新鲜的血,可是她似乎贪得无厌,因为她还一直撞着我可怜的铁栏。
这个家伙。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人身体这么大的一部分,然而我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就好像看惯死亡场面的侩子手一样麻木不仁。
我担心的是,当我打开这道铁栏后,我就要和他们决斗,杀出一条血路,然后去找可以让我继续活下去的地方。当我越过这个门框后,我还会活着吗?我光想到就起鸡皮疙瘩了。
门外有个新来的丧尸,根据服装来看应该是上班族吧,正把手伸过铁栏乱抓一把,好像被关在牢里,拼命想出到外头去的犯人一样。
实际上,现在被关在牢里的应该是我们才对。
“拜托,这里三楼耶。你们不会跟你们朋友一起去街上找吃啊?走啦。”我恳求道,以半责备的语气。
然而门前的丧尸越来越多,我害怕铁栏迟早会有承受不住的一天。
看着面目狰狞,却又不屈不挠的丧尸们,我已经几乎失去理智。
试想着我真的必须就这样子闯出去大开杀戒。如果我是丧尸片导演或丧尸小说作者,我肯定会让主角无意间发现一大包武器和弹药,然后摇身一变成为虎背熊腰的终极丧尸战士,左手一把冲锋枪、右手一把自动手枪、背后两把高火力步枪冲出家门。
可是我现在只有一把菜刀还看得出是像样的武器。不过无论把它绑在长棍上也好,还是双手合握也好,我也不指望它能带我一路杀下去。
现在的选择已经很明确了。饿死在家里,倒不如当个铁汉,出去拼出一条生路来!顶多被杀死了吃掉,总比还未尝试就举白旗投降还来得强吧!
实话实说,我还是比较喜欢饿死在家里。
我连任何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动物都没有残杀过。我无法不想起小时候,弟弟曾经因为虐杀抓来的小鱼而被妈妈教训了一顿的场景。
我偷笑了。

“没有电视看了。”大婶用遥控器无力地转着频道,双眼呆滞而空洞。
从昨天开始她就没有再吃到任何东西,而我更已经饿了两天。我穿着她儿子阿强的破烂衣服,坐在一旁的躺椅上,尽可能不要消耗体内任何的能量。
好吧,最坏的情况发生了,电视网络和电话线路同时崩溃,现在该怎么办?
我开始感到头脑绞痛,接二连三地呕吐胃酸让我连说话都感到痛苦。
学校距离这里还有两条街远。用肉眼望去,校园里并没有丧尸到处走。校门外则和别的道路一样,走满了糊里糊涂的丧尸们。看来校门似乎是锁上了。我来到北海的那晚正好是星期天,我推断也是这个区域刚开始出现丧尸暴走的时候吧。北海钟灵中学在星期天是关闭的,除了校工和校长、董事部那些高层干部出入以外,是不允许别人进入的。
老叔肯定还在那边吧。
搞不好我可以去到学校,向老叔获取帮助呢。只要打开那个食堂仓库,就不怕没有食物供应了。
不过,我是该解决当下的麻烦,因为这里距离地面还有四层楼远呢。
这种情况下贸然打开铁栏,我只会像白痴一样被六七个丧尸吃掉,恐怕连变丧尸去吃别人的机会也没有。况且,就算我出得了去,那么大婶该怎么办?
我看着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大婶,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昏倒了。我心里已经打了底,我相信她绝对没有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到达学校,而如果我想要保住性命的性命,我就不能带着她这个包袱。
如果非得要二选一,我会选择让大婶的命吗?我铭心自问,我深深知道自己不可能为一个陌生人牺牲。
但是,如果不是这个陌生的大婶提供我食物和住所,我能活到今天这个时候吗?她是我的恩人。
不,如果她没有出现,我也会过去学校避难的。因此,她对我的生死存亡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对吗?我知道这只是我安慰自己的一种自私的想法,但是这样也没有说不通的地方啊,对吗?
但是,如果家里食物正好足够让大婶一个人挨到救援来到的那一天,而因为和我分着吃导致她不得不走上死亡,那我就是杀死她的凶手。
我的良心面对前所未有的考验。
救援是永远不会来到的!笨蛋!我告诉自己。情况对大家都是公平的,如果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存活,那就只有被淘汰的下场。
如果不想死,就不要被良心蒙蔽了理智,这是一个不为己就必遭天诛地灭的时刻。即便对方为了我而牺牲自己也一样。
其实答案只有一个,我没有办法当着她的面离开而不受良心的谴责,要我背弃一个无助的恩人,我做不到。我必须趁着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只有这样我才会好过一点。我真的很自私,自私得可怕。换作其他人,他们又会怎么做?
我感到一股寒意从心里冒起,急速蔓延到我的全身上下,以致我握紧了拳头。
我打开阿强的衣橱,在里面找出了一套厚重而布质结实的军服,我知道这能让被咬伤的机率下降。我戴上了钢盔、把刀子绑在大腿上。
太变态了,我有生之年居然还必须冲过充满丧尸的两条街道,和这些满脑子想着把我杀掉的血淋淋怪物做正面对决。这是我一生中最变态的一刻,老天爷谢谢你了,我死也不会忘记的。
我呼了一口气。现在已经是天杀的傍晚时分了。我可不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街上逃亡。
我决定通过窗户离开。
“阿强,你要走了吗?”大婶站在房间门口,我顿时只感到手足无措,只能呆站在原地。
她叫我阿强?
“很久没有看见你了,你知道妈有多想你吗?”大婶一步一步走近。
“大婶……”我轻声叫道。她该不会因为看不见我的脸孔,把我误认为她的儿子吧。还是她因为饥饿而产生了幻觉?
她开心地扬起嘴角,拍着我的肩膀。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感觉到她是清醒的,她的表情仿佛在说,其实她清楚地知道我是谁。
“阿强,出去了要小心一点,外面很危险,知道吗?”
“知道了,妈。”我说着,声音不由得有些颤抖。
“叫我老妈,阿强平时都这样叫我的,少年仔。”大婶神秘地笑道。
我明白了,大婶已经知道了我的打算,她会这样说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好过。我忍不住湿了双眼。
“不用担心我,老妈会自己照顾自己的,记得有空回来找我就对了。”大婶若无其事地说道。
“好啦,老妈。”我说:“在我走之前,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我愿意做任何事来报答她最后的恩惠。
“给老妈抱一下吧。”她说。我想也不想就扬开了双手,她也迎上来拥抱住了我。身高只到我肩膀的她的力气比我想象中还要大得多。
“只要我有空,我就一定会回来的。”我说道。即使拼命忍住,但是我还是感觉到眼泪流到了我的鼻尖。隔着钢盔,我想她应该看不见吧。
“好啦,你去吧。不要饿着了,记得看时间吃饭啊。”
“我知道了。”我拖着尴尬的脚步走出房间,回头一看,只见她带着微笑看着我,就像在火车站为儿子送行的老人一般,用笑容隐藏着落寞和不舍之情。
“老妈。”我说:“谢谢你。很抱歉我没有时常回来找你。”我说。
“没关系,你要做工,老妈明白的。去吧去吧!别耽误了时间啊。”
看我走远了,她便转身整理我睡过的床单。我会回来的,大婶。我咬紧嘴唇暗暗地发了誓。

努力克服我轻微的惧高症,我硬着头皮越过了窗户,站在塑料水管的一个支撑点上,冒冷汗的手抓着旁边的晒衣架。这身装束还真是不方便啊。
下面是停车场,几个丧尸像无头苍蝇一样走来走去,他们好像没有注意到我。
我依着水管慢慢爬下去,每个动作都必须深思熟虑。如果在这个地方掉下去,我可不会是摔死这么简单。我紧绷着全身上下的肌肉,在下了半层楼左右,水管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随着声响一出,脆弱的塑料水管因为破裂而倾斜了下去。它果然支撑不了一个人的重量、
“啊,不要不要不要…”我突然庆幸我刚上过厕所,不然早尿出来了。
水管没有断掉,我松了半口气。
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离开这个要命的水管,跳到二楼的电箱上。我咬起牙根,纵跃过去,安全降落到电箱上。
我擦擦冷汗,想起成龙在某部电影里跳电箱的一幕,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原来有些事情看是困难,做起来还挺简啊啊啊啊啊啊!!!!!!!
电箱顿时因为撞击而脱落,我失去平衡,从三层楼的高度跌落下去,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喊叫!
“碰!!!!”
我的身体落在一辆便宜的国产轿车上,然后被它反弹到粗糙的马路上。若不是我拼了命地把身体卷曲起来,若不是我掉在那辆车子上,现在恐怕已经一命归西了。
我紧按着落地时遭到碰撞的左膝盖,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不仅衣服被磨烂了好几处,连身体几个部位的皮肤都擦伤出血,火辣辣的。
这时,我惊恐地发现几个丧尸站在我旁边,表情痴呆地看着我这个天降的食物,好像还没有反应过来。
“噢,不。”我肾上腺素疯狂地飙升,赶紧跳起身来,不管膝上的剧痛,没命地开跑。
“呜厄厄厄厄厄厄厄…”丧尸们以不同的语音发出同样无意义的一连串字眼,一拐一拐地追着一拐一拐逃命的我。
我抓住菜刀,却没有这个胆量停下来和他们开打。
“饶命啊!我说我以前打过架,以一敌十,全部都是骗人的啊!”我朝着学校的方向狂奔,越过一辆冒烟的烂车,只感到背后一凉,我转过头去,发现追着我跑的丧尸已经增加得声势浩大了。
我死命地跑、死命地跑着。
一直到现在,我已经想不起自己是如何脱离那些丧尸的魔掌来到学校门前,但那种面临死亡的感觉依然深深的刻在心里,相信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我一直到了学校门前,快速地翻墙过去,做到了我一直以来难以完成的动作。看到丧尸们撞到了笨重的校门上,无论怎么样也闯不进来的无奈模样,我才真正放下心来。
那次应该算是非常幸运了,就是再让我重来一次,我看也未必可以活着到学校来。我躺在停车场的中央,第一次这么开心地大笑起来,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膝盖的疼痛。从完全紧绷的紧张感松脱开来,这是比什么都要令人爽快的一件事啊!
“我还活着!你们这些杂种!我还活着啊!”我狂笑,然后用力的亲吻地面。
这是我熟悉又温暖的北海种灵啊!我打从五岁念幼稚园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热爱学校。
说起来还真讽刺,一直到高中,这道笨重又坚固的校门都是我们这些逃课犯最痛恨的障碍,恨不得趁夜把它锯开讨个痛快,可是这时却成了我的救命恩门。
我一直躺在马路上,甚至还睡了过去,当我起来时已经是黑漆漆的夜晚了。
如果不是肚子饿得生疼,我应该会就这样睡到天亮。
摸黑走到礼堂大楼后面的电库,我把灯源打开。还好电源还在供应,而且校园内似乎没有一丝动静,也没有属于丧尸的可怕臭味和怪声。我把刀子收了起来。
我为什么会对学校的供电系统这么了如指掌呢?当年在上课期间偷偷把电闸关掉、人人闻之色变的“省电侠”其实就是我,这件事恐怕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解的谜团。
说起来,整个校园内就只有我一个人。虽然食物都是我的,但也确实孤独了些。
“好饿噢。”我喃喃自语,走到食堂的仓库前,却不知道如何打开它。
于是我到图书馆外,把逃生斧取了出来,尝试劈开仓库的铁门。
我觉得我根本就是鲁滨逊,丧尸版的。
斧头和铁门撞击时发出巨大的声响和耀眼的火花。我用尽吃奶的力气斩击,却只让铁门凹了一个口,斧头也快钝掉了。
只要一个洞就够了啦,我也不管可以吃到什么了。
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出现在不远处,只见老叔走了过来,表情茫然,好像梦游或是刚睡醒的样子。他身上并没有腐臭的气味。
“是你啊。”我尴尬地朝她笑了笑:“抱歉啊,最后还是进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而他只是呆呆地站着,肥胖的脸颊耸拉着,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老叔?你怎么啦?”
“我…”他从喉咙拖出一个又长又沉的音。“我好饿…”
接着,他好像如梦初醒地看向我,眼睛发光,突然朝我狂奔起来。由于他身材肥胖,动作迟缓,我闪过他的攻击,他猛地扑在地上。
“可恶,老叔!”这时,我在他背后看见一道血污污的伤疤,我顿时明白了,这肥佬肯定是被丧尸咬过,逐渐丧失理智了。
我握紧逃生斧。不过,在还没有变成丧尸的情况下,我杀掉他不就等于谋杀吗?
正当我在犹豫不决时,他再次伸出双手向我冲了过来。我已经没有思考的余地,用斧头劈开了他的眉间,斧头从我手中松脱。他双眼被劈得稀巴烂,痛得呱呱大叫,带着卡在脸上的斧头走了好几步远,终于倒了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和丧尸真正的对决,这种感觉的确比和人类打架还要可怕。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以后可以不需要再与丧尸有对手戏,可是我觉得现在的状况并由不得我。
如果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学会面对丧尸时下手毫不犹豫的心理。
他们不是人类,他们不是人类。我反复提醒着自己。如果我不杀他,更多人会因此牺牲。
地上都是鲜血。我拔出逃生斧,仔细观察他后颈的伤痕。那是个咬伤,明显是人类的齿痕,应该有好几天历史了吧。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那个伤口似乎不太寻常,上面都是恶心的疮。这是怎么回事?
意外的是,我在他的口袋找到一串钥匙,其中一个还可以打开食堂仓库。
我把他的尸体拖到垃圾箱旁,打算以后再想办法解决。
然而,我在担心。那个把校工老叔咬成丧尸的家伙会不会还在学校里呢?在学校的第二天,我开始探索整个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并没有发现还有活动能力的丧尸或丧尸的尸体。也许是他在被咬伤后才逃到学校里躲起来吧。在警卫亭看到一滩干掉的血迹后,我便确认了这个想法。
我在警卫亭搜寻了一遍,但是唯一的收获除了那把脏兮兮的警棍之外,就是一大堆的色情漫画和廉价零食。我想也没有想过要整理他散落一地的纸巾和垃圾。
老叔留给我的钥匙帮了很大的忙,现在我几乎可以打开学校里所有的门。我找到一些急救工具,简单地替我撞伤发脓的膝盖进行一点治疗。
我从来没有好好地读图书馆内的书。但由于太闷了,接下来我只好在图书馆消耗时间,读读书,也学到了很多早就该在课堂上学会的东西。人要改变自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遭遇不幸。这是日本作家水野敬也的名言,我现在终于领会到了。
读书读累了以后,我会爬到篮球场旁的水库顶端,用一袋小石子丢隔壁住宅区的丧尸阿姨们消遣消遣。一个人打篮球也够无聊,但我还是偶尔去做做运动。我在校园各地找到一些有用的物品,都把它们藏在我在校舍的课室内。那间充当我睡房的课室慢慢充满了食物、自来水,还有简单的武器。
几乎所有不能吃的东西都可以作为武器。
我简直就成了鲁滨逊呢。
在被死亡笼罩的世界,我找到了一个非常安全的庇护,但是无时无刻仍旧没办法安心下来。
这里看起来资源非常齐全,却始终还是缺少了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到我的家人,因此我的下一步,就是先聚集同伴。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长篇小说- 鲜血的浪潮 【1】

现在已是午夜,这里是北海市区的钟灵中学,一间早已被封起来的学校。似乎在整片区域内,这算是唯一还可以在夜晚看得到灯光的地方。
离开了这个地方的围墙,你将会进入另外一个世界,致命的危险无处不在。
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的避难所。至于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聚集在这里,我并没有准确的记载。说来,大家时常抱怨我没有时间观念,这是不争的事实,有时候还真的蛮惭愧的。
其实,当初本来是打算一找到安全的地方以后每晚都写一篇日志,结果因为多种原因,导致一直到今晚才有空好好坐下来做自己的事情。几乎每一天都过着心惊胆跳、步步为营的生活,可以轻松下来的机会是少之又少。
故事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
我为这个课题反复推敲思考了老半天。长期有写小说嗜好的我,对每一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是要求甚高的。我认为,这两个部分是决定故事的完整度最重要的元素,因此就没有马虎了事的理由。
就从那个晚上开始吧。

Wave 1:鲜血的崛起

“可恶。”我把用力扭成一团的塑料水瓶丢在马路上,我几乎可以说是用砸的,它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后反弹而起。
现在是午夜三点半,差不多吧。
车上的收音机出现收线不清的情况,频频传来惹人厌的噪音。
喝了数瓶啤酒的我开了近一个小时的车,试图站稳已经是我能力的极限。
我由于没有留意到微弱的黄色警报灯,车子靠着仅剩的几滴燃油滑行了一小段距离后泄气般停了下来,无论如何也再启动不了。我开着车上的空调,以赶走闷热的温度和骚扰不停的蚊群。我不知道电池还可以用上多久,不过我敢肯定不会足够我度过一整个晚上。
刚离开中国没多久,这里的天气我还是难以适应。
想起半个小时前,回家途中打算给凯升一个惊喜拜访果然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否则我或许有足够的燃油开到家里。
凯升是我中学以来的好朋友,我想现在也算是吧。如果不是联络不上,我也不需要特地上门去找他。
这家伙怎么不在家呢?今天可是星期六,过了午夜十二点就是星期日了,该不会还在留宿吧?搞什么嘛。
就算如此,家里也没可能连一个人也没有吧。
说也奇怪,今晚的北海出奇地安静,除了路灯之外,几乎看不到其它的灯光。我锁上停在马路中央的车子,在这个地区的范围徒步绕行了一圈。
几乎每一栋建筑物里头都是一片漆黑,我不仅找不到一间正在营业的加油站,连一辆车子也没有经过。就算是三更半夜,但这也未免太不寻常了吧?
感觉上,这里就好像一座鬼城。我想到这里,不禁毛骨悚然。
不知不觉,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相对空旷的平地。
我稍稍恢复了清醒,看着那道厚重铁门另一边的熟悉风景。聚光灯位于数层楼高的铁柱上,它们照耀在篮球场上,变成了温暖的银色辉光。在篮球场的后方,我隐约看见白色的钟楼。
这里是北海钟灵中学,似乎在这几年来经过了不少装修,但和我印象中的校园仍旧没有什么分别。

在校园的另一头,我终于看到了移动的人影。
是值夜班的守卫吗?无论他是谁,我想我可以请他帮忙。于是我经由学校旁边的小巷从大门走到了旁门,朝里头的警卫亭大喊。
“嘿!你好!”我挥着手。
那个人影在守卫厅里徘徊,我怀疑他没有注意到我,因此我再提高分贝喊了几声。
“搞什么?”他走到铁门后,用一把非常强力的手电筒直照在我脸上,我顿时感到一阵昏眩。
“啊……”我缓缓看清了他的面容:“是你啊,老叔。”
“你是谁?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干什么?”老叔说道,手中还紧握着一把警棍似的武器。
你忘了我吗?我是阿捷啊。我原本想这样告诉他,但是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捣蛋的中学生时,我也未曾让他知道我的名字。
“我以前在这里读过书的,老叔。”我说:“可以出来帮个忙吗?我想我遇到一些麻烦。”
老叔有些怀疑地打量着我,手中的警棍还是没有放下。他皱着眉头说:“现在治安这么差,你晚上干嘛在这里溜达?不怕死吗?”
“嗯,是这样的,老叔。我的车子刚刚抛锚了……不对,是没有油了,现在没办法回家,想请问你有没有燃油可以卖给我?”
“我这里没有那些东西。”老叔斩钉截铁地说。他再几番打量我,似乎确保我没有攻击性以后才稍微放下警戒的态度:“最近夜晚没有人敢上街,连加油站也不会照常营业的了。”
他没有打开铁门,也没有任何帮助我的打算,看来我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还真的是蛮令人怀疑的行为。
“是啊。这里是怎么了吗?”我问道。
“最近整个北海都治安不好,尤其是市中心那一带。你不知道吗?”
“……是的,我有听说。”我想起电台上的新闻报道,虽然没有仔细留意新闻,但是这几天的坏消息好像有所增加。
“据说还有奇怪的病症在到处传播,整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都人心惶惶了。你还真是迟钝呢。”
“是吗?那是什么病症?阴滋病?”我抓抓头。
“这个我倒不清楚,但是我清楚地告诉你,最好还是别在这里到处乱逛,回你的车上待也好,反正天亮也快到了。我要回去休息了。”老叔转头就走:“还有啊,看到任何可疑人物就躲远一些,好吗?最近这里时常可以见到的。”
光是这句话就足够令我毛骨悚然的了。
“诶,老叔,你不能借手机给我用一用吗?我的手机没电了。”
“哼。”老叔头也不回:“你还不够可疑的吗?还想让我放你进来?”
太失礼了,老头。我想这么说,但最后还是把话吞了回去。别跟这个麻烦的臭老头计较,这是我的学习经验。
没有燃油,没有手机,天啊,我这时真希望自己有带手提电脑出门的习惯。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为了看看有没有例外的人会在这个时候出来提供帮助。
在那个中学常去的阿姨炒米粉档附近,我看到了一个路灯下的黑影。他徘徊着,一时在原地转圈,一时又靠着电灯柱。
行为怪异。
本想着求助,但又不免想起了老叔说的话,于是我躲在树后,偷窥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我到底在干什么啊?我的行为和那个人比起来也一样可疑吧?
不过那个人究竟在干什么?喝醉了吗?
考虑了许久,我最后还是凭着一种不好的感觉离开了那个地方。我紧张兮兮地四处观望,我转动车钥匙,发现电池居然已经没电了。“可恶,这是什么情况?”
我转开窗户的同时,看见一只早已在外面等候的大蚊子迫不及待地飞了进来。
“呵……希望这个夜晚不会太漫长才好。”

鲜血。
鲜血染在车窗外,形成一个类似手掌印的形状,而且是残缺不全的手掌印。
现在是凌晨五点至七点左右,我只能这么推断。我被这幅情景吓了一跳,什么睡意和宿醉都烟消云散了。
这个时候比血掌印还要可怖莫过于血掌印的主人了。他就站在我的车外,是一个瘦削的中年男子,我想是吧。他蓬头垢面、眼神呆滞,似乎精神很差,浑身浴血而且多处伤痕累累,连衣服都破破烂烂的,看起来很像经历了连环车祸的伤者。不过车祸伤者会这样面无表情地拍打我的车窗吗?而且是在断了一只左手的状态下!
我没有看错,他的左手从手肘开始就已经不在他身上,非常不光滑的断面露出了空心的白色骨头,看起来像是被硬生生扯断的,但他却完全没有痛苦的表现,脸上的肌肉好像瘫掉了。
他以一种奇怪的力道和缓慢的频率拍打着我的车窗,由始至终不发一语。
我可以听到警笛声在遥远的地方响起,在宁静的天空中响彻了云霄,然后消失而去。
这个时候,我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起满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他试图把稍微健全的右手伸入一寸余宽的车窗空隙,无奈却卡住了,动弹不得。我爬到了后座,背脊发凉。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腐臭的味道传入我的鼻腔。没错,不只是血的腥味,还带着非常浓烈的腐臭味。我想起数年前在家中庭院发现的千年死猫。
“嗯,哈喽。”我叫着他,在他的眼前挥手。好吧,这个办法看来没有用。
这个人是怎么了?难道是死尸复生?
等等,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吗?我实在没有办法相信。
但是街道上除了这个男子以外,确实还有另外几个类似的人。同样血淋淋的人。
再过一个小时,我的车外多了几个不速之客。啊,右边那个老头甚至还没有眼睛呢。
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我静静地呆在后座上,看着车外那几个家伙。他们那腐臭的气息,拼命想闯进来把我吞下肚子的表情,满嘴的肉屑……我仔细地打量了很久,没有错,我敢肯定这些的确是丧尸。
可是,丧尸不是应该在fiction 里面好好待着吗?
眼里充斥着夸张又不合常理的图像,最重要的是我不是在做梦。尽管已经把手臂抓出了一道道红彤彤的伤痕,但我还是非常地害怕。这些家伙是认真的,如果我落在他们手中,我就会死!
到了这种地步,即使事情是多么不符合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也只能认真面对。
我等了很久,依旧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前来帮忙,反而是越来越多的丧尸出现在外面。我现在反而希望不要有人过来,否则必死无疑。
这些丧尸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对面是一栋住宅大楼,我刚刚才注意到外面的路边有一具男人的死尸,有一个高大的丧尸蹒跚走过,然后踉跄地跪到尸体旁边,把嘴贴在死尸的肚腩。我看到了“吃生肉”的情景。
“呃。”我头昏脑胀。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人的尸体,也是我第一次零距离目睹人在吃人的尸体。我想我快要疯了。
我吐了出来,几乎是连鼻孔也一起使用,吐了后座慢慢的不明液体和一整车的酸臭味。
高大的丧尸继续吃着人肉,似乎永远都吃不饱一样。后来有一个胖子也加入了他的大餐,不过大个子好像没有抗拒的意思,于是两人一同撕咬着那个可怜的尸体。
那是什么牙齿啊?生肉不是很硬的吗?
血流了一地,我猜想那个人应该没死多久。

等一等!

住宅大楼的三楼传来的动静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看见一个大婶在朝我摇晃着双手。
“谢天谢地。”一向不信神的我在心里暗自感谢了主耶稣和阿弥陀佛。
我要离开这里,趁着这些丧尸的数量还在可以应付的范围之内。我赶紧抓住后座的左门把。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可以避开前面那个手被夹住的中年人,一直冲到对面大楼去,然后赶快冲上三楼。我只能希望中途不会遇到那些可怕的东西,否则我一定手足无措。
“Now or never!”我咬紧牙关,打开了门的瞬间我的心脏也几乎停跳了。
一股作气地冲刺着,连往后看的勇气也没有,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三楼,也就是那个大婶的门前。“快开门!快!”我急促地敲着门。
“进来啊!少年仔!”拖了吓死人不偿命的二十秒,那个大婶行动迟缓地打开门。
我赶紧冲进去后替她关上门。这时我已经接近崩溃,脸色发白。
“有要紧吗?少年仔?”大婶拍着我的肩膀。我现在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与其叫她大婶,不如叫阿婆算了。
“没事,鬼门关闯一趟而已。”我来回踱步着,也不知道我自己在紧张些什么。
“找什么么?少年仔?”她担忧地看着我。
“我……我不知道,让我想想……”我歇斯底里地抓着头:“我……我要电话,给我电话。”
“电话在那边,少年仔,但是我不确定能不能用……”她像是被我吓坏了。我抓起电话,尝试打电话求救,但家里的给我传来了不好的消息。
“忙线?还是没有线路?”我反复拨打了不下五十次,无论是哪一区的号码都只有打不通的下场。我气急败坏地摔电话,然后乏力地坐倒在地上。
这里究竟是怎么了?我把头埋在双膝间自言自语,甚至不禁流下莫名的眼泪,直到那个大婶慢慢走近我。
“喝茶吗?少年仔。”她捧着一个茶壶。
“……”我抬起头来,用衣袖擦了擦脸:“谢谢你。”
据大婶所说,她和儿子媳妇同住在这间房子,但儿子和媳妇两人由于时常在外地公干,所以很多时候她其实都是独居在这里。她不清楚外头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庆幸地,她听从电视上的指示而没有出外,才有幸活到现在。
她打开电视,每一个频道都以底下字幕或每隔十分钟一次的插入式播报向观众传达着:“所有人请待在室内,把所有门窗锁上,千万不可接近任何可疑人物,等待有关单位下一步的指示。”
我走到门前,为了安全起见,我把内侧坚不可摧的铁栏先锁上,再隔着铁栏把门打开。

电视:“不明传染病施虐!境内或严重或轻微都已经在发生这种情况。有关当局正在进行紧急会议,商讨事情的起因和解决方案。国际紧急会议于国际时间2200在美国进行,各国首领亲身参与这个会议,分别亦有27个国家首领是以网络同步参与,我国首相阿吉表示将会出席此会议。”

“夭寿啊。”大婶惊叹道。只见铁栏外挤满了丧尸,恐怕都是跟随我而来的吧?

电视:“有科学家表示,当下流行于全世界70余个国家的传染病可能是狂犬病的变种,调查仍在进行中。初步资料显示病症可能通过患者的体液来传播。德国医药协会提醒人们尽可能远离患者,对于免疫的可能性仍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恶臭和恐怖画面刺激着我的感官,我干呕了几声,把门关上。

电视:“目前的情报显示,我国的死亡人数达到了两百万人,失踪人口还在持续增长中,多数集中在半岛南部,北马如今的情况仍在控制之中。”
“控制个屁。”我说道,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

对于本人长期未能更新这个blog ,本人对此感到非常地遗憾。
那些政治人物永远不会说对不起,他们只会假假地跟你讲:“马华对此深表遗憾。”
(答对了,我的确是在转移话题)


和吸血鬼和狼人比起来,丧尸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这就是Biohazard 会从第5集后走回头路的原因,也是正经八百的Call of Duty 里也要附带丧尸模式的原因,因为大家都热爱丧尸!
出于对丧尸题材电影和游戏的热爱,我在去年开始写了一篇和丧尸有关的小说,也是我第一次写这样长篇幅的小说。
由于丧失题材本身自从丧尸之父George Romero 创立以来就被定格,是一种可以模仿却难以超越的题材,所以我也没有不自量力地尝试突破,而是保留了传统的美式丧尸设定。
但是呢,这篇小说的重点不在于描写无尽的丧尸屠杀,而是在于我精心编写的剧情。
这整个故事背景都基于我的真实生活,包括那个的主角也是我自己。
一直到我出国后,这篇小说也被遗置了。主要原因是因为远离家乡,环境让我的思想发生改变,难以再融入故事剧情里。但这也只是借口啦。

一路写下来,不免发现其实里头有着不少矛盾,许多细节其实也是不合理的。这是长篇小说的初学者容易面对的问题啊。
近来因为凯升的大力支持,所以我决定从头开始进行一番大改革,导致从假期结束后到现在一直都故意忽略了写blog 的事情。
既然现在的剧情已经到达可以让我满意的程度,那今天就来发一章吧!

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无题


尽管已经不想(敢)骑摩托,不过我也想要一辆这么拉风的摩托。很矛盾啊 xD

他们的工作就是把玉米卖给我们,我们的工作就是拿买来的玉米去喂他们的大象。
=.= 我们分明就是被占便宜了。

听说开酒店的都是华人。

如果不带着“可能是人妖”的偏见,其实泰国的女人普遍都很正点。
正点归正点,但是和讨人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充满酒店和夜店的泰国黑木山是个娼妓的圣地,除了到处都有的裸女海报之外,满街都可以见到穿着火辣的女人。你去逛街时可以穿得性感清凉,但是绝对不会穿着近乎三点式的服装招摇过市吧?
或许娼妓根本就是被允许的。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总是看到一大班非洲佬和中东佬,甚至是马来西亚过去的马来人在抱着妓女喝酒聊天,再一同乘着车子回去酒店。
回教局不要只懂炒作敏感课题,有空就来这里巡一巡吧,别丢人显眼了。
看见妓女让我产生莫名的心理压力。
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靠着出卖肉体赚钱的人呢?是谁允许这些人的存在的?
从小以来我就看到两性之间的许多不平等。我无法接受一夜情是一种流行文化,也无法认同西方所谓“开放开通”的性爱文化,那是既原始又愚蠢的行为,那是对性爱的一种侮辱。我入骨地憎恶那些玩弄女人感情和肉体的男人。
“你情我愿”不是一个好借口,不要以为玩弄女人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不是装清高,我也是有正常欲望的男生。我也会看咸片,但是我在享乐之余也会反思这个社会的畸形,也会同情那些牺牲了尊严的女性。

有人说,穿着性感的女人活该被强奸。
荒谬。
哺乳动物有独特的繁衍模式,身上带着精子的雄性负责把自己的基因输入女性体内,以将自己的血统传承下去;雌性则时刻处于被动状态,她们负责选择有着优良血统的男性。这个模式造就了这个社会,造成了男性好色的本性和好斗的脾气,也造就了女性爱美的天性。
所以人类会重视外表是正常的,因为外表能直接反映血统的好坏。
同样地,病症会导致一个人的外表变得难看,以让异性远离你。
男人带有处女情结,也是因为想要让后代带有自己纯净的血统。
是的,我是一个带有严重处女情结的人。
女人喜欢一个男人,代表承认了对方的优良血统。
男人强奸女人,代表强逼对方接受你恶劣的血统。不但破坏了一个女人繁衍优良后代的天职,还直接毁了她的一生。
女人爱美、穿得性感确实是为了增加自己的魅力,但是她们是为了引诱自己看得上眼的男人。
你不能把罪推到女人身上,因为男人才是罪魁祸首。
既然好色是男人的天性,所以控制自己的欲望是每个男人的义务。就像每个人都想要钱,但是偷抢拐骗也一样是有罪的。
因此,我一直认为强奸不仅应该被阉割,还必须被判死刑。

性爱并不只是肉体上的愉悦,也不是儿戏,更不是可以拿来交换金钱利益的工具,而是对生育后代的一种责任。一旦和一个女人有了性关系,她的体内就有了你的基因,你必须有对她的一生负责的准备,否则你没有资格和她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