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今天的主角是建志!

Kim Gary 的双层起司焗饭真的好一流啊。
Priest 也好好看,虽然没能看到3D 的,但我也已经很满足了。这部电影的概念很棒,主角也都很有型,虽然故事有点老套,怪物造型也好像在哪里见过(Constantine ?Lord of the rings?真的很眼熟,好像大家都很喜欢这种四肢爬行的类人怪物),不过一切都不影响这部电影的分数。特出的地方让缺点都变得不显眼了,84 out of 100!

不过,我今天不是只为了报告行程而已。

E-gate 的酒吧前。
卡门带着新交的第X任男友一起看夜景(??)去了。而其他人也不识趣地离开了,只剩下我、司徒和建志。
我花了不少力气,总算把自己从醉意中救了起来。
哼,只有四五杯,我怎么可以这么容易被打败呢?

酒已醒,但是夜还长。
难得出来玩,怎么甘心就这样回去?当然建志也不想如此。
于是我们找来了在宿舍睡大觉的凯升。他带了女友很快地赶来了。
传说中凯升的女友噢。究竟是什么样子?

出乎意料地,居然不是想象中的男人婆。老实说,我有受到打击啦。xD
连建志也忍不住想说:“啊,当年的白斩鸡pps 居然也有今天。”

Dream ,好一个梦幻的名字啊!
反观Voodoo ,“巫毒”,这个名字一开始就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甚至还以为会在这间夜总会门口看到许多骷髅头呢。
Voodoo 有着彷如主题游乐场一样的外观,在未走入大门口之前,巨响一样的劲爆重节拍音乐就已经震撼着我的听觉。好久违的感觉啊,不,连Dream 也没有如此放肆的气势,我现在深刻地感觉自己就站在Upper Penang Road,不愧是传说中槟城最大的夜总会聚集地!
“这里果然比较好玩吧?对吗?这是和Dream 完全不同的一个层次!”建志很兴奋地说道。
如果你是为了来找女人找乐子的话,这里的确是最佳选择。
“巫毒”的摆设不比Dream 的高级格调,也没有Dream 的巨大屏幕
有过上次那个难看的教训,我这次忍下自己的出风头的欲望,不再把自己当酒桶来灌。毕竟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酒量其实没有想象中好。T.T
建志说过:“当你开始觉得头昏脑胀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就静下心来告诉自己:‘我没有晕,我不可以晕!’,拼老命不让自己失控,这样子就算你的身体飘飘然,你也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至少不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不过来到夜总会clubbing ,酒可以不喝,但是不可不闻鸡起舞!
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必须厚起脸皮才能爬上台,不过对我来说,不要脸也是我的本钱之一 xD。

我、凯升和半醉不醒的建志一起爬上舞池,五颜六色的灯光搭配着绿色的雷射光在四周流窜着,黑暗和光明交替闪烁着,使人眼前的一切变成一幅幅静止的画面,让人体每一条肌肉内的酒精在模糊中更能发挥它的效果,这种令人神魂颠倒的可怕感觉是在Dream 所体验不到的。
“你看看!”凯升用动作来和我沟通。
在我们旁边,一个肥婆在忘情地手舞足蹈,而一个胡子横生的马来人在环抱着她,双手到处乱摸,一时兴起时还弯下身子吸吮她的乳房。
嗯,这个有点太重口味了。
除此以外,在这里还有许多古灵精怪(嗯,允许我这么说:乱七八糟!)的人。跳舞时全身激烈颤抖的马来人(比起一种舞蹈风格,我更愿意相信是一种吃错药的行为=.=)。脸蛋通红的中年男人抱着年轻貌美的女子。还有一些看起来似乎“可以讲价钱”的性感女人。
有的人来到夜总会只是为了可以“抽抽水”,不过我觉得我还是远离这些女人比较好。
建志说过:“我在酒店做得久了,看过很多这样的情况。你看看,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还是秃头的,带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少女,有的还和我们一样大的。探听一下,都会知道他们是用一些方法来迷昏的。真的很恐怖,所以说女生最好不要自己去clubbing 就是这样。”
所以我和凯升都不敢让女友独自待在座位顾东西,虽然舞池和座位相距也不远。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貌似不会放过落单的女孩。
黄明志评论:“半夜三点一到全部现出原形;白灯一打开都是乌烟瘴气。”时间将到的时候,我已经看见地上洒满了酒和呕吐物,上面还有许多不明的垃圾。
不过我们没有玩到接近关门的时间才出来,因为建志早已经不行了。我们拖着他来到夜总会外面的露天座位,让他清醒清醒。
建志除了做出在地上翻滚的行为之外,还像我上次一样和他人抢起酒来。嘲笑我,活该你重蹈覆辙。xD
“我没有醉!你们才醉了!”建志在车上叫嚣道。
“别理他,你不理他他就不会这样的了。”凯升转回头说。
“啊,有road block !”凯升的女友指着前方叫道。
因为贿赂的关系,所以Upper Penang Road 不会有警察出现,所以不会有任何酒醉驾车的人被逮捕,不过这里已经不在夜店街的范围了。
“凯升你刚才也喝了啊,被逮到怎么办?”我不安。
“你们绑上安全带。”凯升对我们说。
“Mata 是我的儿子来的,别怕!”建志哈哈大笑,一手把行驶中的车门打开。
“你这个蠢材!”我按住他,硬是帮他扣上安全带,让我出了一身冷汗。
警察看了看我们,然后让我们顺利过去了。“呼,吓死人了。”
“还好我从小开始喝酒,酒量超级好。”凯升说。

环绕在都市的灯火之中,我们的车子在午夜的公路中徐徐走着。我一直觉得这个场景非常具有难以言喻的美感。我看着窗外。
“接下来去吃点东西吧。”凯升提议。
“在这个女朋友过后,我不要再找女朋友了,我要一个人过。”建志喃喃自语。是在说醉话吧?
呵呵。
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录音。
“养一个女朋友真的很辛苦,赚来的钱全部花在她身上。”建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单身就好,等有经济能力后才养女朋友,不然真的很辛苦的。”
“唉哟,不值得吗?你觉得不值得吗?你happy 她happy 不就好了?钱赚来就是花的嘛!”凯升说。
“你想想看,身为一个男人,除了养活自己,你要供车,你要供屋,吃饭要给钱,驾车要打油,还有电费、水费……”建志说道。不过,他只是一个19岁的人啊。
“还有叫鸡要给钱。”我说,但是没人理会我。
“男人没有经济能力前最好不要找女朋友,吃不完兜着走。”他继续说。
“那你觉得凯升这个男人好吗?”我问。
“凯升ok 啊,至少他家里比我有钱。”建志仿佛睡着了,一动也不动。
“你觉得凯升帅吗?”我继续问。
“还好啊……”
“你觉得凯升有没有五音不全?”我对上次唱歌输给他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不会啊……”
“你有没有不爽凯升?”凯升的女友也来找碴。“我对他这么好,他哪里会不爽我?”凯升胸有成竹。
“凯升帮我很多的。(凯升:“看吧!” 凯升女友:“你喝醉酒还这样假!”)其实我当初没有家回,是凯升带我回的。(我大叫:“喂!难道我没有份吗?”)如果不是凯升,我就睡在路旁了。(我:“他竟然埋没我的功劳啊。”)我只知道,凯升在中学的时候真的帮了我很多……”
说着说着,他竟然开始抽泣起来。车上一片轰动。
“拜托你不要哭啦!好心!你喝酒喝到哭,下次不要出来了啦你!”凯升哈哈大笑。
“为什么你们全部有家里帮,可是我要自己生活?要读书自己要给钱……要买车自己要给钱……我什么事都是要自己给钱……我做工很辛苦的……真的很辛苦的……”
“他是真的哭了。”司徒小声提醒我。
建志的抽泣声越来越大。
“我每次出来摆着一副笑脸,我回家哭没有人知道……我连要读书都自己给钱自己读……你以为我很想做工吗?我也想自己读书啊……我才十九岁罢了,为什么人家可以读书我却要这样子?很辛苦……人家在读书我在做工……”
“斯介录你哭的样子起来了啦!”凯升说,但建志似乎什么也听不见。
“很辛苦……我不要活了……我每次很想自杀你知道吗?我才十九岁而已,我去到哪里想找工作都难……为什么人家在读书我在做工?我很压力要从哪里发泄?……为什么找你们出来clubbing ?我压力很大,很辛苦……全部人在读书时我一个人在做工……要养女朋友……要自己给钱……真的很辛苦……”
建志说话开始语无伦次,不断重复同样的话语。他躺在我的胸口,我有点措手不及,只能不断地拍着他的肩头。
停在了二十四小时不休息的印度人餐馆前面。无论凯升怎么叫,建志就是不下车,我们也只好陪他留在车上。
“你们看我每次可以请客,好像很风光……每次回去,还不是一样要等下一次的工资?我只是十九岁而已,为什么大家都可以这么开心,我却要每天被人骂?全部人都是平等的不是吗?为什么找你们出来clubbing ?因为和家人讲不通,女朋友又不肯体谅我,我只能通过这个方式发泄……”
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没有见过建志像现在这么脆弱。我认识的他无论碰到什么事情都会自信满满地面对,无时无刻都那么胆大包天,枪来肉当,从不贪生怕死,自从在中学为非作歹开始就是这样的。没有想过他会这样子趴在我身上哭。
司徒只是静静听着,手轻轻抓着我的肩膀,从头到尾没有说过话,同样靠自己生活的她此时也感触良多吧?


虽然我没有试过辛苦工作的滋味,但是我可以明白你因为失去目标而不知所措的感觉。
毕竟我们这些差学生,被别人看不起是注定的事情。
没错,文凭是很重要,但是有些东西你打拼了这么久,经过这么多的辛苦和努力之后,就算你的血汗没有换来你想看见的成果,但至少这些经历已经造就了一个成熟的你,这才是最珍贵的。
一个成熟的思想,这也是许多在温室里长大的大学生所不具有的,即使有很高的学历,那又怎么样呢?你所能涉足的领域,是他们用书本上的知识所无法到达的。
不要认为自己没有成就,和以前那个惹是生非的小混混比起来,你确实改变了很多,这是有目共睹的。这是你最大的成就啊。

有人对我说过,只要你认真做好自己的本分,你应得的回报自然会找上你的,因此你不用浪费时间去追求它们。
与其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更喜欢说机会是留给应得的人。

离开广州的几天前,我把电脑搬到鸡巴的房间里玩。
“陈景华是不打算回来了吧?”我将笨重的音响放在景华的桌子上。
“别理他,随便放好了。”鸡巴说道。
小榆正坐在李志豪的座位,用着从阿伦的衣橱里偷来的古董电脑。
鸡巴则懒洋洋地趴在他自己的电脑前,如常地玩着他的商业大亨,他的迷你音响里传来陈百强的《一生何求》。
“陈百强,很经典啊。”我说。
“是啊!你也有听吗?”鸡巴说道:“其实香港的老歌很多都很棒的,只是平时陈景华在所以我才不播来听而已。你知道,他很多东西讲的,烦死了。”
那些歌曲虽然过时,但是偶尔听听,总会体会到很多现代歌曲所没有的感触。再仔细读过歌词,也会觉得如今的香港歌是多么肤浅。
“可惜我以前都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我说。
“很有诗意,对吧?”鸡巴笑笑。
“鸡巴,其实你一生何求?”我突然问道。
“啊?”鸡巴有点错愕:“这个嘛。我想娶了美玲,和她生两个孩子,然后有一份正当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就这样过一辈子就好了。”
“为什么非得要美玲呢?”我大笑。
“因为我觉得她是一个可以和我过一辈子的女人。我希望一生可以平平静静地度过,这样就好了。”鸡巴对自己的选择很有信心。
“小榆,你呢?你一生何求?”
“嗯,我不知道哦。”小榆抓抓头:“其实我也想好好地找一份正正经经的事业,”
“你不是要当武打巨星的吗?”鸡巴吐槽。
“我不会再想当武打巨星的了!xD ”小榆嬉皮笑脸地摆着手。
“我觉得,既然人生在世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或许不止,可能你明天就不幸碰上车祸死掉了,因此我不想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一定要趁着年轻要做一些很伟大的事情,绝对不可以留下任何遗憾才行。任何人都做得到的事情,我才不想去做呢。”我说。
“伟大的事情?那你想做什么?”
“我要用我的文字来改变这个世界。”我说道。尽管有些心虚,但我还是表现得自信满满。
“你这样和小榆的梦想有什么分别?”鸡巴嗤之以鼻。小榆在偷笑。
小榆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惩罚恶人、拯救世界的超人。
“没关系,我一定可以做到的。”我信誓坦坦。
信心是成功的首要条件,不是吗?
“我想要当一个小说家,通过自己的作品改变这个世界的人,就算只有一点点成果也好。”
“不是看不起你,不过你这样的路一定比其他的人还要难走。为什么不好好读书,拿一个文凭出来,这样出到社会的竞争力不就大一些吗?”
“反正我也不是一个会读书的人,所以还是算了吧。青春只要几年,我不想勉强自己走我不想走的路。全部人都争着读大学,但是并非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成功,如果你不想读大学的话,这几年的时间用来累积经验不是更好吗?毕竟大学也只是一条捷径而已,走大路也未必是一个不好的选择。”

你是大人了,建志。你已经比我们还像一个大人了。
绝对不要放弃!

3 則留言: